“传令收兵。”
温君彦说着,抬手解下披风,小心地将萧霈云拢起,旋即将其背在身上。
那柜台下的老板一见他起身走来,抖得更厉害了。
温君彦从腰间摸出块银锭,放在那柜台上,说道:“这锭银子付她的酒钱,剩下的权当赔偿店中损失。”
那老板听他声音平和,也无初来时的杀伐戾气,这才壮着胆子从桌下拱出。这小酒楼平日招待的都是寻常百姓,赚不了几个钱,这锭银子足够付他三月的流水。胖掌柜拿起银子,用后槽牙咬了两口,确定是真的,登时大喜,身体也不抖了,声音也不颤了。
“今夜之事也莫要多嘴多舌。”
温君彦淡淡道,言语间却甚是威严。
那老板喜笑颜开,保证道:“军爷放心,小人省得,小人从未见过这位夫人,只是几个醉汉打架斗殴,这才引来了羽林军……”
温君彦点点头,只要此事不影响到她的声誉,随他怎么编。
“头儿,要不然我去弄辆马车?”
路苟又道。
他们这阵仗,外面不知道聚集了多少看热闹的百姓,坐车出去太过招摇,难免引来诸多猜度。
温君彦转头问那胖掌柜:“有后门么?”
胖掌柜收了银子,忙不迭点头道:“有,有,军爷请随我来。”
羽林军忙活一场,既没封店也没看到抓了什么人,便收了兵。凑在一处瞧热闹的百姓颇觉无,又说了会儿也就各自散了。
温君彦从那酒楼的后门步出,正到了一条窄巷,雪势渐大,那窄巷的青砖上已覆起薄薄一层雪,他回头看了一眼,萧霈云正趴在他背上睡得不省人事,他伸手将那披风束紧,连同她的头也一并遮住。
窄巷深深,却被雪光映得格外明亮。
这小酒楼靠近城门,与她的公主府隔了好几条街。温君彦专挑小巷走,在那雪之上留下一串串的脚印,他走得极慢,怕背上的人感到不适,更想将这难得的静谧再拉长些,这样寂静的小巷,总能勾起些尘封多年的记忆……
年少时,萧霈云总爱念叨一篇关于行军打仗的文章,听得他耳朵都长茧了,却也不见她腻烦,他忍不住笑话她,说是不是觉得自己太笨了,怕下次太傅问起答不上来,才这般勤勉。
萧霈云对他的嘲弄不以为意,一本正经答道:“这文章写的慷慨热血,我喜欢的紧,你想想那大漠孤烟下,身披战甲的将军在沙场浴血奋战,该是何种英雄气概,我若为男子也定当从军。”
大兴历来重文轻武,京城贵胄的圈子里,官家子弟自小便要入学,每日尽学些晦涩难懂的文章,时间久了,一个赛一个的古板,礼仪规矩样样周全,很是无。
温君彦性子不像温桓,也不肖其母,他自小野惯了,儿时最爱玩的游戏就是和那些低阶武官家的孩子演习打仗,他天性如此,却总在萧霈云面前装得知书达理。乍然听萧霈云如此说,心中激动万分,直将她引为知己,从此便彻底放飞,再也不装了,年纪一到便吵着闹着投了军营。
可转眼她就嫁了个读书人,曾经说过的话统统抛到了脑后。
他无数次在心里将自己与那人做比较,那人肩不能挑,手不能提,身子骨甚至比不上常人,不过是比他白净些,皮相更好些罢了,哪里和她口中的英雄气概有半点沾边,其父虽是当朝太傅,他却是庶子出身,勉强算家世显赫吧,但他温君彦又差了哪里,真细究起来,恐怕他还更胜一筹。但她似乎不这么觉得,连看那人的眼神都炙热得扎眼。
为此他一度气恼了很久,尤其每次看到她和他同进同出,就觉得胸中怄了一口老血。他甚至怀疑她中了蛊,不然怎么突然瞎了狗眼,喜欢这么个东西。
他与她怄气怄了很多年,其实都是他单方面气她,挑衅她,但大多时候她都不与他一般见识,只有在说到那人的时候,她就会像炸毛的猫,随时要跳起来挠人一样。
后来他想着,就凭那人的身子骨,大概也活不了几年,她也总不能守寡一辈子……
话虽如此,但每次想到这里,都禁不住的心酸,大丈夫何患无妻,却要受这种鸟气,可又有什么办法,感情这种事,半点不由人,都是自己甘愿的,又怪得了谁。
今日急报传来,得知那人死了,他心里却没有半分喜悦,甚至有些惶惶不安,怕她知道后情绪崩溃。
果不其然,比想象中还糟,她素来注重仪表,却能在众目睽睽之下与人大打出手,把自己搞的这般狼狈……
背上的人轻咳几声,从紧裹的披风里叹出头来,瓮声瓮气地问了句:“这是哪儿?”
温君彦只担心她受风寒,一把扯过披风,重遮住她的头,萧霈云乍然被蒙住,不满道:“干嘛啊?”
她此时醉意正浓,倒是不再哭闹,脾气却暴躁起来,她一边伸手扯开头上的披风,一边恼怒道:“谁啊,谁敢蒙我的头,不要命了么……”
她在温君彦背上乱动,一点儿不肯消停,温君彦正憋屈着,沉声斥道:“别乱动,一会儿摔下去疼的可是你。”
萧霈云一听乐了,她伸长了脖子瞅了瞅这人侧脸,当即哈哈大笑,大着舌头说道:“温君彦,你怎么给我当起马夫了?”
温君彦回道:“谁叫你喝这么多,老子日行一善,总不好看你露宿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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