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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第1页)

第34章是恋人关系吗

过了一会儿,我轻轻咳嗽一声,才把自己的手从方应琢的手里抽出来。也正是在此时,我才后知后觉并且十分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刚才其实算得上在牵手。

在此之前,我只和前女友胡雨霏牵过手,女孩子的手很柔软,比我的手整整小了两圈,但方应琢的手不一样,也许是因为他长得高,他的手很大,手指尤其长,甚至可以将我的手完全拢住,除此之外,他的手指骨节清晰却不过分凸出,力量感蕴藏其中,其实远不似他的外表看起来那样文秀。

我当然分得清,这是男人的手,但是,潜意识中,我却并不想承认,其实与方应琢牵手的滋味也不赖。

方应琢这人似乎总是有股神奇的魔力,只要在他身边,哪怕他什么话也不说,只是轻轻拉住我的手,就会让我慢慢地安定下来。

等到吃完面包喝完牛奶,我带着方应琢向孟泽家水果摊的那条街走去。现在是午后两点,一天当中气温最高的时刻,但也许是还沉浸在看过严小禾日记低落的情绪中,我仍旧觉得浑身冰凉。

方应琢走在我旁边,没有任何预兆地再次谈起之前与我聊过的话题,他说,秦理,我们一起走吧,等你高考之后,我也去你读书的城市,我们还可以像现在这样住在一起。

该说不说,在思维跳跃这方面,如果方应琢称第二,恐怕就没人夺冠了。

我顿时忍俊不禁,顺着方应琢的思路想了想这件事,然后我问他:“方应琢,那我是以什么身份跟你住在一起啊?同居室友吗?”

方应琢:“可以,就做室友。”

我又笑了:“你这人居心叵测,我才不上你的当。”

水果摊那条街与我家商店是对角线的方向,位于粟水镇的西北角,但也得益于粟水镇太小,走过去大约只需要十五分钟,快要抵达时,我告诉方应琢:“快到了。”

粟水镇已经是个位置偏远展落后的地方,但即便如此,这一条街在粟水镇都称得上破败。

窄窄的一条路,蜿蜒曲折,这条路从未翻修过,常年被沙土覆盖,一旦下雨,就会变得泥泞不堪,远远看过去,只能看到一排低矮的平房,挤挤挨挨,从那些平房面前走过,还能闻到地面积水飘出来的阵阵臭气。

在此之前,方应琢对贫民窟的认知大概就是我家小商店,他还从未见过竟然还有人能如此窘迫,我看到他微微皱了下眉毛,但是方应琢出于礼貌,什么也没有说。

下一刻,方应琢从包里取出两片单独密封的口罩,自己戴上一个,将另一片递给我。

我接过来揣在了口袋里,无奈道:“我没那么娇气。”

在方应琢戴上口罩后,我又打量他一眼——方应琢这个身高无论在哪里都太过醒目,再加上方应琢的脊背总是挺得笔直,不像我这么站没站相坐没坐相,因此他总是鹤立鸡群,有了口罩稍作遮掩,还能微微降低一下他的存在感。

我继续向这条街的深处走了十几米,很快,我就看见了孟泽家的水果店,门口垂着一层灰扑扑的塑料帘子,让人看不清里面都有什么。

于是,我走下几层台阶,掀开帘子,微微矮身,避免额头被过低的门边碰到。

内部构造与我曾经来过那次见到的一模一样,右手边有几个塑料筐,里面摆放着当季水果,左手边则是简陋的收银台,以及一个用来称重的秤。

这间店面在阴面,常年晒不到太阳,屋子没有开灯,十分昏暗,此外还有股潮湿的霉味。

方应琢走到那几个水果筐前面,装作在挑选的样子,他看了看那些蔫头耷脑的水果,最后指向其中一筐葡萄,低声对我说:“就这个吧。”

我环视周围一圈,没有人影,只好扬声道:“老板,结账!”

片刻后,一个单薄的影子从更里面的屋子走出来,对方的脚步虚浮,与其说是在走路,倒不如说更像是一缕魂魄在飘,这人正是我们要找的孟泽。

我猜的果然没错——这天是周末,据我所知,只要是在假期,孟泽都会在水果店帮忙。

孟泽站在收银台后,与方应琢对视,尽管方应琢戴着口罩,孟泽还是一眼就认出了对方是谁。

那一瞬间,孟泽脸上的错愕神色无法掩饰,他甚至后退了半步,连带抓着一串葡萄的那只手一抖,几颗葡萄骨碌碌地滚落到地上,沾上了一层灰尘。

孟泽的嘴唇也颤抖着,过了半晌,他才想起自己还要给葡萄结账,于是扯过一个塑料袋,把一串葡萄装进里面,在方应琢付款的时候,孟泽轻声开口:“抱歉,祈山祭那天,我太紧张了……我没有想到你们会找过来。”

“没关系,孟泽,”

我叫他的名字,“如果你愿意,我们可以换个地方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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