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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页(第1页)

  天气渐热尸体不能长时间摆放只能火化了送来,到这后也才得知老人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自己儿子,没想到最后一面便是天人永隔,一线城市的基层打工者多不胜数,几年没回过家的更不在少数,这次事件可以做一个专题将这种现今社会几乎泛滥的现象弊端清晰表露出来,现在的人为了物质忽视了太多无法用金钱计算的东西。

  这天他们帮着老人将人下葬后住在了这村的村长家,刘念因着和沈忆枫相识也被连带住在那里。

  吃的东西比较糙,几人也没挑剔,嘻嘻哈哈的吃的都还欢快。

  晚饭后他们坐在小土坡上,头顶的天空布满了火烧云,连带远处的山峦也变得温柔起来。

  他们席地而坐,分别两年后再次见面都变了很多,沈忆枫黑了,也壮实了,一身的迷彩背心让他整个人看过去少了以往书生的儒雅,多了份野性美。

  他摘了根野草叼嘴上,沉默良久后笑道:“这两年都做了什么?”

  平淡亲切的语气仿佛是久未见面的挚友。

  刘念盘着腿,双手搭在膝盖上,眼睛看着远方,“随处走走看看。”

  “比如说?”

  “上月初在内蒙吃风干牛肉,那边的牧民很热情很亲切,住蒙古包挺特别的。”

  “是吗?不过我挺喜欢那边的马奶酒。”

  “嗯?”

刘念说:“你酒量那么差。”

  “小酌怡情!”

  这一天他们聊了很多,直到晚霞落尽,月上中天,这里没有城市严重的光污染,只有最纯粹的月光洒遍大地。

  沈忆枫知道了这两年刘念成了名副其实的背包客,每到一个地方便买一些特色物品去下个城市贩卖,以此换得旅费,就这样走遍了大江南北。

  而刘念也得知沈忆枫成了一名自由职业者,这两年带着相机走南闯北拍摄各地风俗民情,在网上设了一个专栏点击量已经非常可观,有时也会把照片投递给杂志社,几次往来后跟一些编辑也混的比较熟,这次便是某报社听闻他在当地托人找到他请他帮忙到这走一趟。

  而之前的公司已经转手交给了秦妍,秦妍和顾伦结婚了,生了个女娃娃,生活过的也挺舒服。

  至于陈莉群,一年前从疗养院三楼跳了下来,两天后不治身亡。

  很多事和人在这一个晚上彻底跟他们做了告别,走的走,远的远,这辈子都不会再见!

  刘念试着回想,也仿佛笼了层纱,已经看不分明。

  回村长家的时候沈忆枫问她,“下一站准备去哪?”

  刘念想了想,模棱两可的说:“准备南上。”

  次日上午刘念把购买的东西交到老人手里,后搭沈忆枫他们的便车去之前下榻的旅社拿行李,再接着自己坐车去了火车站。

  在闹哄哄的候车室坐到下午才正式检票上车,将行李塞进置物架,随后在窗口坐下来,托着下巴看窗外行色匆匆的人群呆,好一会对面坐了一个人。

  她转头看了眼,然后愣愣的没再转开视线。

  沈忆枫穿了一身黑色运动装,精神抖擞的咧嘴露出一口白牙,他道:“我正巧准备去广西,顺路结个伴?”

  “就你一个人?”

  “嗯!”

他把背包拿下来放膝盖上,“这两年都独来独往,习惯了,你呢?”

  “我也是!”

  车内响起乘务员甜美的温馨提示,刘念沉默了下,自顾自从随身背包里掏出一只面包开始啃。

  感受到对面强烈的视线,她道:“吃饭了吗?”

  “还没!”

  她犹豫了下,低头又掏出一个面包,递给他,“喏!”

  沈忆枫接过来,笑望着她,“这么节俭?有水吗?”

  刘念皱了下眉,“要求这么多?”

  “开玩笑呢!”

  车子启动缓缓驶出车站,两人面对面啃着面包解决迟来的午餐。

  这一年离他们相识已经过去14年,在经历过漫长的长途跋涉后他们再次并肩漫步在了人生道路上,这是属于他们的14年!

  这一年,刘念3o岁,沈忆枫36岁!

  作者有话要说:我感觉,我还是挺仁慈的。

  大家,再见!^_^

  —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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