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晚的洛城和白天不一样,极有可能被打劫或者盗窃。而一旁的本地人都在冷眼旁观。“他们也太冷血了吧?”
罗琳娜还没说完,柯铭就冲上前去,一脚踢在那个抢匪的腿上,将包夺了下来,极其利索地将他反制住。“铭哥不管走到哪,都改不了这爱管闲事的性格啊。”
王正阳担心劫匪有同伙,一直守护在柯铭身边。
“不好意思,让一让,让一让。”
警察很适时的出现在一旁,这让他们怀疑他们并非刚刚赶到,而是压根不想管这件事。“先生,是您将他打倒的吗?”
柯铭点了点头,还没等旁人说话,警察的手铐就戴在了手腕上:“不好意思,您现在涉嫌故意伤害,要跟我们走一趟。您有权保持沉默,但您所说的每一句话,都将成为呈堂证供。”
不只是柯铭,周围的人群都愣住了:这是赤裸裸地包庇啊。王正阳正欲上前理论,被柯铭暗示着按兵不动。“走吧,咱们就别浪费时间了。”
正当这些身着绿衣的警员要带走他时,被另一群人给拦了下来:“站住,不许走!”
绿衣警察们也懵了,这群拦住他们的人正是警队的政治部成员。“我们可是看完了全过程,这个先生是见义勇为,你们还想诬陷他,马上交出武器,跟我们上车!”
“柯铭,怎么是你?”
一个身穿西装的矮个青年上前帮他解开了手铐。看着那熟悉的脸庞,柯铭在记忆中苦苦搜寻,这才想起来:“胡月,是你啊!”
胡月是柯铭儿时的挚友,从小生长于大澳的他第一次回到沿海,就被家乡的风景给吸引了:与水泥森林繁多的洛城不同,这里四处都能看见绿色的植被,而且居住环境远比自己听到的好。也就是那时,胡月认识了柯铭。二人年龄相仿,很快就打成了一片。胡月的身高矮小,一直是其他孩子欺负的对象,柯铭常常帮其解围。这回,二人的身份却反转了过来。
“你的普通话比我们见面的时候好多了。”
解开手铐后,柯铭握住了老友的双手。“你就别笑我了,来洛城都不跟我说一声,你太不够意思了。”
胡月仰着头看向他,表情十分激动:“来来来,啥都别说,咱们去兰桂坊喝一杯。顺便体验体验洛城的夜生活。”
洛城的夜空被大大小小的霓虹灯装扮了起来,街上的年轻人们很喜欢彰显自己的兴趣,或是五彩斑斓的头,或是形式各异的服装,加上时不时出现的怪异纹身,柯铭不禁开始摇头:“洛城的年轻人都这么标新立异么?”
胡月也觉得不忍直视:“现在这群新新人类,跟我们可不一样了,他们总觉得自己是第一位的。有很多人还觉得自己一直是潮流的风向标,别人都是群土老帽。”
再看看吧台内身着西服的上班族们,简直可以说是现实与朋克艺术结合的体。“来,柯铭,咱们好久不见了,喝一杯是必须的。”
胡月很难得这么激动,当场将杯中的去冰威士忌一饮而尽。“自从我上大学后,咱们俩就没见过面了,”
柯铭也仰头喝下杯中的酒,继续怀念过去:“你当年考上了警察学校,我有听说过,但之后你小子就跟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没影了。谁知道老天安排我们今天重逢了。”
胡月点了点头:“你当年没少帮我,沙头门的鬼头雄那伙人跟我们打球,摆明了是要欺负人。你可倒好,上去就敢一个打他们四五个。”
说到这里,柯铭自己也忍不住笑了起来:“那是我打他们?咱们俩被人打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后来鬼头雄的妈找来了,才把我们俩给带回去。”
小时候的他们没少挨欺负,但柯铭并不畏惧这些人,反而愈战愈勇。“对了,你怎么会进政治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