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以晴不乐意了:“你想得到美,要去也是去你那里。我今天出门没收拾,也懒得洗碗。”
两个人沉默片刻。陈撰叹一口气,“那还是酒店?”
“不了。没兴致了。你家吧。”
这话说完,盛以晴将手机扔进口袋,连车也不打了,转身又进了一楼大堂的洗手间,将高跟鞋脱下往包里一塞,换上一双平底单鞋——陈撰家小区就在地铁站附近,不需要打车,直接地铁可达。
陈撰还在公司,临近下班有件事情拖了时间,一听到盛以晴这板上钉钉的节奏,他暗叫不好,快步到电梯间给盛以晴拨了电话,声音压低:“那晚上吃什么?外卖行吗?”
盛以晴已然进了地铁站,语气斩钉截铁:“不吃,想吃你做的饭。”
陈撰皱眉:“那谁洗碗?”
盛以晴仿佛听了笑话,此刻进了地铁站,将包包往安检机器上一扔:“你说呢?是谁忘记订的酒店?分内的事情没做好,就要承担对应的责任。”
“我是今天实在太忙了…”
“我也忙。但每次轮到我订酒店的时候,我忘过么?”
陈撰没有了狡辩的借口。点点头安抚对方:“行行行,我忙完了手头的事情就去下单食材,你先去我家,密码你知道。”
陈撰推开门的时候,家里闹哄哄的。
盛以晴刚洗完澡,开了他的音响,放的是一张摇滚碟。她赤脚只裹着浴巾,哼着歌埋头在他的房间里翻箱倒柜。
“你干嘛呢?”
他问。站在门口,眼神落在女人的身上,见了这副打扮,眸色幽深,可他依然不紧不慢,先将腕上的手表解了放在玄关的置物柜上,又慢条斯理将口袋里的门禁卡、员工工牌、名片与手机摸出来放在手表旁边。
“查一查你。家里有没有女人的痕迹。”
盛以晴满不在乎,一边说着,一边从箱底变出一个黑色蕾丝内衣,在陈撰面前晃了晃,声音高了八度:“哇,这是哪个小妹妹留下的,被我抓到了!”
陈撰偏头看她,勾了嘴角:“你认识。”
盛以晴嗔他一眼,又问:“干净不干净,借我穿穿?”
“穿个鬼。”
陈撰大步走过来,劈手将盛以晴手上的内衣夺去,往沙发上一甩,一下将她抱起,埋头凑近她的胸口,浴巾被轻易剥落,在女人的尖叫声中,将她扛进了卧室。
肚子咕咚咕咚,但谁也懒得去思考吃什么了。
几天没见两个人先在床上吃饱。
这会儿天已经彻底暗了,盛以晴赤身裸体趴在陈撰的身上,用食指描摹他的五官。他的确有一副难得好的皮囊,以至于她第一次见他的时候,甚至以为他比自己小上几岁。
都说人的衰老是从眼睛开始的。未成年人的眸光里是清澈,而大学生的眸光里是清澈的愚蠢,再到进入社会的成年人,成功人士的眼里是精光,反之则是越来越多的疲惫。
此刻陈撰闭着眼睛,嘴角微微上扬,闭了眼的神情宛若少年。她的心软下来,然后听见这个男人轻轻对自己开口:“喂,我饿了。”
“你想干嘛?”
她一下子警惕起来。
“你去做饭好不好?”
他睁了眼看她,试图伪装成湿漉漉的小狗,然而眸子里狡猾的精光乍现。盛以晴回过神来,狠狠掐他的脸:“想的倒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