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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页(第1页)

  女孩简洁说:“不能走门。”

  冯简在黑暗中又盯了她片刻,估计得不到更多解释,他也并不特别好奇。如果是小偷也认了,他马上就不再是会馆的员工,别指望自己有更多善心和职业素质。

  冯简开始脱鞋,脱袜子,顺便把治疗烫伤的药膏递给她:“拿着吧,抹伤口的话应该都管用。”

  女孩沉默而飞快地穿上鞋袜,动作自然而然,连药膏也一并接过来。男人的鞋明显过大,空荡荡的,更衬得她小腿纤长。

  她取下耳朵上的两个钻石耳钉给他:“当做报酬。”

  冯简拒绝:“我马上回宿,还有多余的鞋。这双你穿出去吧,不用还。”

  女孩似乎很着急要走,见他不收也没有坚持。她从自己的晚礼服包里掏出,在一张面巾纸上写下串数字:“我的电话。我叫李宛云。今晚多谢你。”

  没有再多余的话,抬手把昂贵的包扔出院子外,接着踩在旁边凸出的石头上,屈膝跳起,双手抓着旁边的树木借力,攀了一米多高,随后纵身一跃坐到墙头。整个过程干脆利落。

  清风明月,一片寂静,远处虫鸣不绝,周围是花草树木的香气。借着微弱的光亮,冯简仰着头,终于看清高处她的容颜。

  下午的肇事者,今夜的寿星公,走出便惊艳全场的女孩,害自己被开除的祸害静静地坐在墙头,微微喘息。

  少女身后是整片黑夜,全银河的星光暗淡闪烁,光芒全都落在她眼睛里。

  宛云着野玫瑰红的晚礼服,着他差点要开胶的皮鞋,以街角孩子都难以做到的娴熟程度,轻松地翻到墙面,在夜色中逃走了。

  冯简依旧维持着仰望星空的呆滞姿态,良久后如梦方醒。只有脚下的凉意告诉他,这一切不是梦。他摇摇头,随手把纸条撕碎,扔到垃圾桶里。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冯简对“妖精”

和“神经病”

的理解,始终停留在那晚。

  在更长时间里,那个女孩从高墙中轻轻跳下去的身影,仍然是和他头脑里“梦想”

、“美好”

、“自由”

摆在一起的美好词汇。

  ——仅此而已。

  这真的不表明他想她、需要娶她,值得娶她。

  冯简扶着头,宛云昨天问他怕她什么。

  比起宛云习惯从容做各种惊人之举,冯简想自己印象更深刻的是她的小腿——在碰到自己前,女生应该不止从墙上面摔下来过一次。鲜红血渍在柔白小腿映衬下触目惊心,她却满不在乎,不喊疼,连擦都懒得擦伤口,依旧淡淡地说话行事。

  最后他看不过去,把自己的药递给她。她也就接过来,没问他的名字。

  十年过后,两人再重逢。

  宛云自然不记得他,笑容一如十八岁时的浅淡。她不再当主角,但人人都会只看她。

  她对他说伤疤不重要。冯简实在难以理解,就像他不理解李家房子都要出售,她还在大清早亲自修剪里面的花木。

  喜欢做无用功,不怕疼,不喜欢道歉,不喜欢道谢,不喜欢关心他人的女孩,却又不仅仅是大小姐的任性脾气,捉摸不定的女人,性格就像烟雾般隐藏着。要不然就是很任性,要不然就是心机过深,要不然——当然最可能的情况就是她是疯子。

  冯简自认缺乏男人的占有欲——即使有,也只是对金钱方面。他的野心很大,但在某方面,他也只想过安静的生活,不想在家里放个会爬墙的妻子。

  所以……

  冯简皱眉盯着订婚戒指,回忆过去,似乎只能证明现在面对的一切,真的,真的,真的不是一个玩笑。

  诚然他不介意娶任何人,但冯简实在很觉得如果时间能倒回十年,他绝对不会古道热肠地冲上去挡那热汤,并且他决定一定要在那天夜晚绕道——坚决地离那个女疯子远些。

  ☆、3。4

  宛云高烧持续了几日。

  她在床上静养,门被推开,何泷气冲冲地走进来。

  “臭小子!”

何泷冷着脸,“刚从马来西亚回来还没把李家的位置坐稳,就直接约见资深离婚律师!亏了我和张律师是好友,哼,听说冯简居然咨询了一下午怎么解除婚姻!他想干什么?”

  宛云抬头,好奇道:“解除了?”

  何泷冷笑:“笑话!强行解除婚约要耗时间或金钱——你看冯简对哪个大方?再说能娶到你,他乐还来不及,才不会做这么赔本的买卖。”

猜测道,“估计还是因为婚前协议签得太狠,他要早作打算!但也不动脑子想想,他是你丈夫,我以后能不帮他么?”

  宛云点头,漫不经心地翻过一页书。

  冯简适应这件事和她想象中的一样好。在最初的震惊过后,冯简随后只是沉默地跟上了她。高烧时听说男人还来看过自己,但宛云当时难受,也没睁眼看他。

  现在想来其实有点后怕的,自己是行了一路险棋。

  宛云微微笑了。冯简当时听说她签了结婚协议后的脸,简直三千万都买不回来。扭曲着,厌恶着。她无法想象自己遇到相同的场景会怎样,但想必心情不会愉快。稍有性子的男人被逼结婚,只怕都会憋口恶气。

  那男人看似不耐烦,然而骨子里极其能忍耐。

  或者说,冯简是个凡事都喜欢自己承受的男人,对变化之事擅于接受。

  拖他下水,真是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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