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往宋琛之很少单独找她谈话,所以每次和宋琛之独处,宋夭都会异常紧张。
是学生面对老师时的紧张,更是子nv面对严父时的紧张。
宋夭是宋琛之捡来的,本该由宋琛之抚养长大,哪料想,宋琛之的妻子上山采药时摔伤了身子,从此只能卧在轮椅上度日,为了妻子的病,宋琛之四下寻医,花光了所有的积蓄,也无法养育宋夭,只不过替她取了个名,便送到邻家。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取之宋夭,本是宋琛之随便采用《诗经》之句,如今这nv孩却也如诗经所述,眼梢微挑,眸似碧水,肤白胜雪,竟有几分灼目。
宋琛之瞧着她这番拘束无助的模样,心中暗叹,她还是个孩子。
“小夭,今年满十五了吗?”
“回先生的话,再过两月便满十六了。”
宋夭本以为宋琛之是来考察她今日的《论语》背得如何,却没想到他问起了自己的年岁,不由放松了许多。
抛开宋琛之是自己的再生父母,他还是木岩村唯一的教书先生。
木岩村是一个偏僻山野的小村子,宋夭听说宋琛之本在天子脚下,皇城之中为官,却被贬至此,像是星云陨落,本就不该处于此地。
“都快十六了。”
宋琛之喃喃道,还记得当年拾起宋夭时还是个不满一岁的小婴儿,如今已成为一个如花似玉的少nv。
还要和自己那般……
宋夭看着宋琛之的面上突然开始泛红,这般清隽,犹如谪仙般的人,平日里没有一丝多余的表情,如今却神se慌张。
“你可知明日起,便要常住此处。”
宋琛之说的很是隐晦。
“先生,阿婆说过,我是来服侍你的,便是要和您同住同睡。”
宋夭虽有些许紧张,说话却也坦然直白,愣是让宋琛之呛了口水。
“并非要服侍我,只是同一房檐多有不便,若是你不愿意,大可不必。”
宋琛之用衣袖掩饰自己的失礼,连忙放下茶杯。
“小夭是愿意的,只要先生不嫌弃便好。”
在木岩村,nv子每过十五便是要嫁人的,若是没人娶,则会有不好的名声。
宋夭偷偷瞄了瞄宋琛之,这个曾经给予她“生命”
的人,整好大她十七个年岁,他不似其他人有着庄稼汉的笨拙,他有着沉郁的气质,俊朗深刻的五官。
不论嫁给谁,自是b不过宋琛之的。
宋夭知道自己的美貌,若是嫁给别人自是易如反掌,可她却看中了宋琛之,这个已有家室的男人。
宋琛之本可不必过得如此拘谨,如今却家徒四壁,除了为村里讲课,他还得上山采些草药到百里外的城里卖了换钱,再为师母看病。
宋夭听养大自己的阿婆说,那病是治不好的,只能这般在轮椅上度过一生,可宋琛之依然十年如一日的坚持着。
“我还能伺候师母,先生别赶我走。”
宋琛之看着少nv几yu落泪的神情,有些动容,“小夭,若是你以后遇到合适的人大可离开。”
宋夭连忙点点头,“先生,那您早些休息,明日……明日课后,我便住进来。”
宋琛之对待课业十分严谨,以至日落,才停学。
宋夭算是私塾里留得较晚的,估0着时候也不早了,正打算离开,刚抬脚,便踩到了一个圆滑的物件,她低头去看,是一只做工jg细的毛笔。
那是由狼毫而制之笔,笔头镶嵌玛瑙,笔身质地光滑,有些jg美的雕文刻镂。
想都不用想,这笔的主人必定是叶连城。也只有身为商人之子的他才能享用如此昂贵的笔。
宋夭认识他也不过两个月光景,他并不在木岩村长大的,而是两月前被他父亲派人送来的,听闻只是让他回老家改改大少爷的脾气。
宋夭连忙附身去拾笔,不料一只宽厚修长的手就这样附在她持笔的手上。
“小宋夭,好有缘呀。”
叶连城抬头笑了笑,少年g净俊秀的脸使得他的动作丝毫没有不妥之感。
宋夭连忙松开手,落下的笔又被叶连城急忙接住。
“好险啊,这笔若是这般直直掉下去可会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