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咦呀,好恶心。”
杜氏也哕了一声,“这俩人咋这么不要脸。”
“就算要闹情绪,回到家关上门再闹不迟,大街大巷的,这么多行人瞧着呢,不尴尬不羞耻么?”
叶采苹笑:“大嫂这就不懂了。有些事,咱们觉得丢脸,但有些人却觉得很有面子。她这是想让所有人都知道,她有多得丈夫喜爱呢!”
话音刚落,楼下的李志远两口子已经闹完了。
张水娘微微仰着头,像个被千娇万宠的娇小姐一样,甩着帕子走在前面。
李志远满脸疼宠地跟在她后面,像逗狗一样。
可惜的是……呃,这张水娘已经三十多岁了,却一副十二三岁娇少女的做派,怎么看怎么违和。
有种老黄瓜刷绿漆,强行装嫩的感觉。
不止是叶采苹几人,连街上的行人都被狠狠油到了,有个婶子嘴巴还张得老大,一副活久见了的模样。
“啊呀,打人啦!”
突然,楼下响起一阵阵尖叫声。
“打死你!打死你,臭乞丐,烂乞丐,竟然敢偷老子的馒头!”
“我家馒头都被你摸脏了,还怎么卖?”
人群立刻围了上去,只见一对胖夫妇正在殴打一个脏兮兮的乞丐。
叶采苹一怔,这场景……
对了,不就是李娇娇那捡破烂的人生开始的序幕吗?
这个桥段,就是李娇娇捡到了未来的摄政王之事。
眼前这个乞丐,是宁国侯府的嫡长子,也是书中的男主。
因受继母陷害,被除族赶出家门。
离开侯府后,男主一路被追杀,腿上受了重伤。
男主流浪到了这边,因为太饿了,偷了一个馒头。
结果在摊贩夫妇的混合双打下昏了过去,随后,李娇娇把他捡了回家。
来到李家村后,李娇娇又是人参,又是灵芝,花了不少钱才把他的腿治好。
为了突出李娇娇对他的帮助,书中还明确地写着:
要不是李娇娇把他捡回家,帮他治腿,再晚些天,他便会变成一个瘸子。
二人相处过程中,慢慢爱上对方。
最后在李娇娇的帮助下,杀回京城,先是夺回世子之位,再一步步爬到摄政王的位置。
这人生逆袭得不要太完美。
叶采苹端着茶,饶有兴味地看着下面的好戏。
男女主要相遇,她怎能阻止!得好好撮合才对!
她倒是想看看,李娇娇没了她的空间,更没有钱,如何帮他治腿!
还有,一会李娇娇捡人,还会发生一个小插曲。
将来男主的腿没治好,又想起那小插曲,不知会不会怨上李娇娇呢?
想着,叶采苹双眼瓦亮,盯着下面——
乞丐男主这会已经昏了过去。
可那对夫妇却没停手的意思。
“住手!”
一个冷喝声响起。
一名粉衣少女扶着丫环的手缓缓走来。
是的,来人不是李娇娇,而是秦知县的千金,秦妙玉。
“不过是一个馒头而已,何必下这么狠的手。”
秦妙玉皱着眉。
李娇娇这才冲上前来,正义感爆棚:“这位小姐说得对。你家的馒头这么贵吗?要用一条人命去填?”
卖馒头的夫妇脸色铁青,他们一看秦妙玉,就知对方不简单,哪敢得罪,连忙赔笑:
“对不起对不起,一时下手重了。”
“多少钱,这些馒头我买了。”
秦妙玉说。
“不用不用,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