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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页(第2页)

  “……”

  就这么两步远的距离,一出来就看到了。他再一抬手更惹人注意,刚下课走廊里是最热闹的时候,关注的视线成倍增多。

  大概是身为帅哥被围观已经习惯了,才会不在意别人眼神。文颂站在旁边压力骤增,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用接头的语气说,“去哪里?”

  “先回宿舍把课本放下。”

  秦覃自然道,“路上说。”

  他的态度忽然变得随和了很多,像对待一个颇有交情的老朋友。

  文颂思来想去找不到别的原因,只能归结为他感冒时两人曾经在宿舍里共度过一夜的交情。

  真是人不可貌相。这位师兄虽然偶尔反射弧有点长,但是人好单纯,表面上看着高冷,实际两只饭团一盒感冒药就被收买了。

  一朵非典型高岭之花。

  溯源求解之后,文颂没忘记在心底也夸一夸自己。

  应该是被我的体贴打动了吧。

  有意或无意,从这天起,他和秦覃迅地熟络起来。大概在半个月的时间里,上午或下午或周末一整天,只要没课的时候都会一起出去,到处吃喝闲逛。

  秦覃是c市本地人,从小在这里长大,对整座城市都很熟悉,即使是他只能凭印象描述个大概的地方,无论吃的玩的,都能准确地找到。

  一口咬下去会爆出汤汁的鲜肉小笼,前朝旧路巷里刻了字的石板桥,路边的银杏树和瓦片上的青苔,夜幕降临后热闹非凡的步行街,全都是文晴故事里讲给他听过的一模一样。

  声音,画面,香气和味道,这些帮助他渐渐对这个城市构建起最初的印象。而每一处都跟秦覃有关。

  平心而论,这位师兄是个非常理想的玩伴,也可能是恰好合了他的味——除了每到一个景点就要讲个原创鬼故事,不知道是什么癖好。

  文颂偶尔会觉得他心里藏着某种毁灭的倾向,才会讲出每个故事结尾主角都非死即疯的。整个c市在他口中都要蒙上一层灵异色彩。

  当然,也可能是纯粹的“累了,编不下去了,毁灭吧”

  总之很怪,又很有。

  文颂喜欢和他出去玩。

  这半个月的日子便过得不再像流水,而是瀑布一样了。

  蓝岚天天只顾着自己搞对象,等到没有约会时才终于想起,自己还有个天天闷在家里看漫画的小兄弟。

  于是打电话过来,问他有没有什么看得上的地方,说要陪他出去吃喝玩乐整一整。

  彼时文颂刚下课,被安利了的小吃,正迈着快乐的步伐要去下馆子。对这迟来的示好嗤之以鼻,用了不起的语气说,“不用你了!”

  “已经有师兄先看上我了!我正在给他当跟班。”

  “……”

  秦覃走在他身侧,闻言似笑非笑地瞥了他一眼。

  陪吃陪玩陪聊天,八百年没去过的景点陪打卡,老巷子里隐藏的小店都给他挖出来挨个尝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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