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北王重重在案上一拍,厉声喝道:“漪霓,当着众位贵客的面,休得胡言乱语!”
白漪霓殊无畏惧地望着他,“爹,女儿说的是实话。”
漠北王被她气得快要吐血,萧越适时地出来圆场,“漠北王不必生气,男女相悦乃人之常情,咱们不如成就这一双美好姻缘。甄璧人才出众,家世也良好,想来堪可匹配,汗王何不成全这一对璧人?”
漠北虽然风气开化,不如大庆那般看重名节,女子*总归是大事,何况白漪霓当众宣之于口,难免传得沸沸扬扬,再无转圜之地。
说起来都怪这个蠢女儿,好死不死地认定了姓甄的,一点也不顾及大局。漠北王只觉无比颓丧,却只能无奈地顺台阶下。
当晚便举办了他们的婚宴——是盛大的篝火晚会。漠北王管自生气,终究是自己最疼爱的女儿,无法不操持体面,免得别人笑话漠北国力匮乏,撑不起排场。
厉兰妡坐在高高的火堆旁,看着漠北诸人载歌载舞,空气中四处飘散着烤肉的香气,热闹得无比欢腾。
傅书瑶用油纸包了一小块切好的炙肉过来,外皮在火上灼得焦黄,上头犹在嗞嗞冒着油星,十分肥美可口。她递给厉兰妡:“妹妹可愿尝尝?”
厉兰妡笑着拒绝:“太医说我未曾好全,不宜食用荤腥,姐姐自用便是。”
老实说,她觉得这么一小点肉不怎么够吃呢!
傅书瑶自顾自在她身边坐下,果然撕了一口,在嘴里默默咀嚼,神情漠然得如同嚼蜡。
厉兰妡奇道:“姐姐不喜欢这味道?”
“倒不是滋味不好,只是吃少了不够尽兴,吃多了又怕身体承受不得,如此一想,就觉得没什么趣儿。”
傅书瑶叹息一声,用力咬下一口,咬牙切齿得仿佛那是她仇人的肉。
厉兰妡同情地看着她,不管傅书瑶人品如何,她身子弱是不争的事实。
俄而一对新人终于现身,白漪霓身着大红嫁衣,是大庆女子的式样,只缺一副盖头,明眸皓齿,容光照人;甄璧则是一身修身骑装,越显得英气十足,风采夺目。
这两人竟调了个个儿。
他们在远处含笑祝酒,傅书瑶凝望着那面如冠玉的男子道:“甄家人盼了许久,总算盼到这一日了。”
她这句话似有深意,厉兰妡眉心一动:“姐姐的意思是……”
傅书瑶没有正面答她,而是反问道:“甄公子已经二十有六了,妹妹以为,他为何会拖到今日才成亲?”
她又叹了一声,“甄璧相貌俊美,品行也似高洁,不过这样的男子,未必值得托付终身哪!”
这一点厉兰妡毫不怀疑,一个第一次见面就在设计睡你的男子,怎么能指望他对你真心?可惜白漪霓当局者迷,还是陷入这泥潭里了。
大婚的后日车队就已出发,白漪霓如今等同是大庆的儿媳,自然得跟着他们一同回去。漠北王出手豪阔,陪送了几车嫁妆,要女儿一并带去大庆,无非是些金珠皮货之类,虽不算罕有,甄家人的脸上难免又多了几分光彩。
回去的行程比来时慢上许多——萧越特意吩咐车马缓缓行进,免得颠簸,以免厉兰妡觉得不适。连兰妩亦笑道:“陛下对婕妤真个体贴,旁人再没有这样好的福气。”
“我哪有什么福气,都是这孩子的福气。”
厉兰妡抚着肚子,眼睛却看向窗外,那里是一片自由的天地,尽管不是真正的自由——真正的自由得等她完成任务后才能得到。
眼看冬天将至,众人都焦心不已,偏又下起绵绵阴雨来,道路泥泞不堪,根本寸步难行。无奈之下,萧越吩咐诸人在驿馆暂歇。
这一歇就歇了数日——天迟迟未晴,厉兰妡也就一日一日地在这驿馆中百无聊赖地待下去。衣食住是不用愁的,看在她肚里孩儿的面上,众人也不敢薄待了她,只是闲着没事做,总觉得每日光阴难以消磨。
萧越每日要处理快马加急送来的各类信件,虽然有心体贴,却分不开身,厉兰妡更不会主动去打搅他;那对新婚夫妇正处在热恋期间,还在进行甜蜜的二人生活,甄玉瑾也花了许多时间来陪伴这位漠北嫂嫂,教导她大庆女子应备的礼节,以取得她的欢心,甚至尝试将她驯服——厉兰妡暗戳戳地想,说不定甄玉瑾故意充当电灯泡,免得自家哥哥被白漪霓蛊惑心神,坏了大计。
贾柔鸾偶尔会来看望厉兰妡,尽管那是审慎的、带有时效性的看望。厉兰妡知道她对自己抱有戒心,害怕自己拿肚子作为武器,她不禁暗暗失笑。不过这样也好,至少说明贾柔鸾是个理智的人,不会做出什么疯狂的举动。
除此之外,就只有傅书瑶常常陪伴在厉兰妡身侧。不知怎的,厉兰妡不能像对聂淑仪那样信任她,因为从心底里傅书瑶就不值得信任;可她不得不承认,同傅书瑶相处是令人愉快的,她足够聪明,而且相当懂得分寸,什么话不必点透,彼此意会就明白了。
如此一来,只要傅书瑶不做出什么危害她的举动,厉兰妡也就心安理得地享受这种类似朋友的关系,享受这种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