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絕地。
如果你走不出去,翻不過去,就只有死在這裡。
你逼著自己翻過去了,就會思考這一切——是否已經足夠。
這樣絕處求生的經歷,其實就已經是走入大山的全部意義了。
是否走到終點,真的沒有關係。
因為,山連著山,沒有盡頭。
它們就在那裡,哪兒也不會去。
你來過還是沒到達,它們根本不在意。
原來徒步,征服的從來不是群山,而是自己。
這一切想法,如頓悟一般,只一瞬間就划過了筱曦的腦海。
她立刻摒棄了腦子裡的雜念,想,這座埡口,不就像……高考嗎?管你願意不願意,熬得多辛苦,每個人都必須走一遭。
既然是必須,那就別廢話了,走吧。
走不快,還走不慢嗎?
筱曦緊緊身上的包,邁出了第一步。
…………
埡口之上,雲骨正俯瞰著後隊的進程。
在五六個各色衝鋒衣小螞蟻中,他一眼就準確識別到了寧筱曦。
她穿的是一件深藍色的始祖鳥入門級衝鋒衣,泛著嶄的光澤,陽光下,那個身影纖細而脆弱。
埡口的視野非常好,晴朗的天空下,一眼可以看到幾十公里外,所以雲骨看到筱曦一直沒有停地走過緩坡,草甸,碎石,停在了埡口下方。
這還是她第一次高海拔徒步,也應該是她第一次面對埡口。
翻越埡口的震撼,是所有小白最難忘的經歷。
雲骨還記得自己第一次翻過的埡口在落基山。那一次,當他登上埡口頂端,望著滿目夕陽餘暉的時候,覺得自己的成就感一點都不亞於收到斯坦福錄取通知書的驕傲。
也是那一次,他就愛上了徒步,從此,再也沒有停下過腳步。
埡口非常難上。
在這裡,寧肯慢不能站的原則已經不好使了。沒走出三步,筱曦就得停下來休息。
這一刻她突然感受到了自己體能的極限。
——當明知不能打破的原則鐵律都已經沒有能力遵守的時候,這,一定是把自己壓榨到極限了。
筱曦曾經以為,只要夠努力,人是沒有極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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