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的时候脸上有一对明显的酒窝,让他整个人散出顽皮又可爱的气质,很多不熟悉他的人还以为他是一个大学生。
那她究竟是被他的哪一点吸引了?他的简单?他的无忧无虑?他的酒窝?还是她很实际地考虑到他是单亲家庭,他从小到大的生活不富裕,和他在一起她不会被他瞧不起?
她的回忆一直往前,直到那次公司安排的餐会上,另一个部门的男同事带他过来蹭饭,她这才有机会遇见他。那天他观望她两小时后才羞怯地踱步过来,开口问她要联系方式,在她出于礼貌没拒绝后,他对她展开了两个月的追求。没记错的话,在第十次拒绝他邀请吃午餐的请求后,第十一次刚好赶上她加薪的好日子,她因为太开心了便没再拒绝。
之后他们水到渠成地在一起了。
刚在一起的那几天,她隐隐觉得和他不会长久,也许最多半年的时间,只要他了解了她的真实性格,或者厌倦了她的美貌,他就会提出分手。
谁知他一直没有提出分手,像是一直都很喜欢她一样,无论她起脾气来人很凶,还是对一些小事很计较,他都没有提出过分手,也没有要求她改,他最多就是一个人躲在房间里生闷气,但从来不会说她不好。
相应地,她也变得越来越投入了,心想也许这个男人会是她的归宿,她可以和他在一起一辈子,她也可以拥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和他生儿育女,在四季循环下逐渐老去,就和尘世间无数对普通的爱侣一样。
直到庄小锐过来要钱之前,她都是那么想的。
庄小锐重出现后,她反复做起一个差不多的梦,梦里的庄小锐冷冷地看着她,语带讽刺地说:“贱人,不管你多努力,赚多少钱,你和我永远被别人分类在同一个垃圾桶里,没有人会真正看得起你。”
她不得不承认,梦里庄小锐的话有几分道理,当邹洲的母亲知道她有那么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之后,她平淡的幸福中止了。
她很喜欢邹洲,喜欢他带来的温暖和踏实,但当她看见庄小锐过来揍了邹洲一拳,而单纯善良的邹洲无力还击的那一天,她已经明白自己不该再拖她喜欢的男人下水。
她放弃了邹洲,也放弃了再谈恋爱的心,她决定一个人过。
那天似乎是邹洲最后一次借宿,之后的一段时间他没有再来找她,这让她以为他终于想明白了——和她在一起是没有前途的。她顾不上内心的落寞,因为她必须打起精神去努力工作努力赚钱。
她现在一家广告公司工作,薪水不错,但工作力度很强。她和同部门的同事相处得不咸不淡,也许是她性格清冷的缘故,除了刚入职阶段的一两次,之后他们再没有向她出过聚餐的邀请了。
因为她的外形太亮眼,从小到大被搭讪的次数已经记不清了,在青春期过后她就感觉到烦了,逐渐养成了遇到异性就不怎么说话的习惯,避免有些人自作多情。至于女同事,她和她们的交流相对来说频繁一些,但职场上的友情不靠谱,她曾经有吃亏的经历,此后对同事们都保持着边界感。
她至今能说心事的朋友也就乐之翊和许凛两个。乐之翊不用说了,性格太好,几乎是人见人爱,能和她做朋友很幸运。许凛呢,性格也比她阳光很多,内心很豁达,她因为自己性子阴郁的缘故,一直喜欢靠近阳光乐观的人。
朋友有两个就够了,她不奢求更多的。
不过如今乐之翊沉迷于谈恋爱,许凛工作很忙,她们见面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加上她又决绝地放弃了邹洲,因此有了心事只能自己消化。
她不像同部门的那几个女孩子,她们依旧和父母住在一个屋子里,一有烦心事就能对他们倾诉和撒娇。
说不羡慕是假的,但羡慕也无济于事,一直以来她只有自己,每一步路都是自己走的。
六点半了,她离开公司,打车回到租的老房子,刚爬了一层楼,余光竟然意外地瞟见有一个陌生人正倚着墙角坐着,看样子是睡着了。
她吓了一跳,因为这个人从体型看明显就不是邹洲。
她保持镇定,然后轻手轻脚地走过去一看,这人是个女人。
女人脚边搁着一只棉布做的大袋子,脑袋上包了一块厚厚的羊毛围巾当帽子,围巾挡住了她大部分的脸,只留出一双闭着的眼睛和一个鼻子。
她的心跳在忽然间变得很不正常,快到要跳出来。有一种类似电流的东西在瞬间涌入她的神经末梢——她辨认出这个人是谁。
她定在原地,四肢僵硬,牙齿不受控地颤抖,她使劲咬牙,告诉自己别慌,但垂在身侧的手心已经密密麻麻的全是汗。
像是听见了她急促的呼吸声,女人慢悠悠地转了转头,从浅眠里醒来,睁开了一双和她极为相似的眼睛,当看见眼前人时,女人陡然间睁大了眼睛,骤然呈现出惊慌失措。
庄漪萌的心像是被人用什么钝器砸了一下,一瞬间竟能感受到一种真实的痛感。
女人立刻站起来,人还未语脸上已经布满了泪痕,片刻后颤抖地喊出了她的小名。
庄漪萌后退一步,高跟鞋蹭地,无意间出一个突兀的声音,她警惕地问:“你怎么会来?你想要干什么?”
“我没想要干什么,你不要害怕。”
女人一边掉眼泪一边仓促解释,“我没有其他目的,我只是想来看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