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起来吃早餐吧。”
沈荞立马站起在床上,上身就穿着一件白色的纯棉背心,简单的很直男。
虽然也不怎么符合沈哥的华丽人设,但偶尔的舒服也很重要。
但根本原因是他也记不起他的衣柜里到底有没有这件衣服。
管他呢,现在他的衣柜里多的是品牌方送的衣服,他根本来不及穿。
肤白唇红,即使是不修边幅的样子,也像是清晨迎着日光,未来得及修剪,就已经俏丽绽放的蔷薇花。
五星级酒店的床垫柔软而有弹性,他站在床上踱步,居高临下的用目光翻找着他的睡衣外套。
屋里打了空调,是有一点凉。
主要还是想在大家面前挽救一下自己的形象。
拜托,他怎么会穿着这件老头背心的呢?
这么丑的衣服,怎么会在他的衣柜里?
但说句公道话,这件衣服就真的是他的吗?
比如,它可能更符合某人的品味。
好歹是捡起来挂在床边的睡衣外套,随意地套起来。
转过身时,容雪泫的目光落在他的肩膀,蔓延至后颈的青紫色痕迹。
眸光逐渐加深,好像这人的皮肤是那么容易的就会留下痕迹。
沈荞已经穿好衣服从床上跳下来,赤着脚踩在绵软的针织地毯上。
又一次为找不到鞋子而烦恼。
他想不通,他没穿鞋,那又是怎么上的床?
沈荞的神情像是若有所思。
他转过身,向着容雪泫的方向张开手,像是要抱抱。
容雪泫立马走过来,也张开手,心领神会。
但是这次他会错了意。
沈荞拽着他的衣摆,踮起脚尖,踩在他的鞋面上。
他的脚足足生得和他的人一般精致。
脚面的皮肤更是很少见光的冷白,而足尖泛着微粉,衬得脚趾莹润而可爱。
只看一眼,就有种想蹲下来赏玩的冲动。
而另一边,盛凌霄起身下床,从床头柜底下拿出了一双没穿过的拖鞋。
走到沈荞身边,高大的身躯蹲下,仰头看着沈荞。
他的瞳径比常人大,也更黑一些,看人的时候像是小狗一样湿漉漉的眼神,很真诚。
这样高位的凝视,在对方仰起头的瞬间,心脏都有些紧。
接着是自然而然地伸出脚,踩在盛凌霄打开的拖鞋里。
容雪泫感受到脚面上的重量消失。
随后,沈荞就感觉到手心被轻微的挠了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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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荞困惑地看向容雪泫。
“快去洗漱吧,我等你一起早餐。”
“早什么餐啊,现在不早了吧。”
盛凌霄吐槽着。
“几点了?”
沈荞又现自己找不到手机了。
皱着眉环视了一遍房间。
话说这房间乱得像是大战之后的样子。
散乱的衣物,丢在地上的浴袍,就连袜子都是一只在床边,一只丢在沙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