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章剧情有改动哦!)
易水之战落幕。
此战,王翦诱击燕代联军,半路伏杀,同时以奇兵绕后夺取燕南长城。
劣势之下,赵嘉的代军率先撤离,燕军主将太子丹和秦无忌亦先后逃走,使得燕军全线崩溃。
一部分燕军临阵投降,另一部分溃兵则在逃至易水时,现退路被断,进入燕地的关城已被秦军夺取,这些燕军被紧追而至的秦军屠杀,或是被迫跳入冰冷的水中……
秦军上功,以敌军人头计算功劳。
虽然吕不韦和尉缭先后提出“义兵论”
,不提倡大举屠杀敌军,并扩大奖励军功的途径,以消弭六国的抵抗意志。
但也只是相对于昭襄王时期杀戮较少罢了,战争从来都与慈善沾不上关系,特别是在军功爵的激励下,不杀,不足以满足士卒立功拜爵的欲望。
整个军功爵体系也会因此动摇。
所以当秦军封刀时,此地早已尸横遍野,流淌的易水都被鲜血染红。
战争落下帷幕,更加重要的时刻开始了。
各部的军法官开始清点斩数量。
记功记罚。
级并非单纯的按照谁先砍下就是谁的来算,这种简单的规则很难适应复杂的情况。
战场拼杀,不只是单打独斗。
比如黑臀和燕卒死斗,黑臀即将被杀死,这时候小白上前捅了燕卒一矛,然后黑臀抓住机会,将燕卒杀死,并割下了级。
问,这个人头算谁的?
如果将人头分给黑臀,那小白所做的岂不是都白费了?
那还不如等同袍被敌军杀死杀伤,然后他再趁机杀死敌人,割下对方的级,岂不是功劳全归自己?
这样的情况还有很多,沙场血战,不是让士卒们一对一,捉对厮杀。
经常是多对一,多对多,在阵型和什伍队列下,一个被杀死的敌军经常是被多个秦卒围攻,你一戟我一矛,少了谁都不行,那杀了人,人头怎么分?
还有像弓弩手之类,远程射杀射伤敌人的情况,弓弩手的军功又怎么算?莫非人家一阵狂射,杀死不知多少敌人,到头来却连一个级都没有。
像那些先登城头的勇士,他们出力最多,上去也不知杀了多少人,但最终被敌人杀死,最后一算,他没级就没军功,莫非就白死了?
若是有一屯秦卒伤亡最大立功最多,只剩下几个伤兵,得到的级连抵消惩罚的数量都不够,伤兵们不仅无功还要受罚,那日后谁还愿意拼死作战,这还叫什么公平公正。
所以,除了那些真正的一对一杀死敌人,并且有人见证,级归属确定无疑的情况外,军阵混战中的级,一般是以战斗中出力的多寡来刮分。
虽然军法官们不一定每位都能做到公平公正,但在此时的情况下,已经是最合适,也最容易让人接受的方法了。
赵佗所在的这支千人,先将得到的级分配给冲杀在最前方的那些士卒,让大部分战死的人得到了爵位,毕竟人家勇猛作战,连命都没了,给一个级让后代继承爵位,岂不应该?这一点大家都没有异议。
当然,那些被确认了没有立过功的倒霉蛋死者是没有的。
赵佗就知道他们这屯,有人被挤的从长城上掉下去,这种死法就真白死了。
赵佗所在的这个百人队,此次战死了二十一人,但他们得到的级足有四十,不仅斩数比战死数多,还达到了“盈论”
的标准,可以让他们所在的屯长、百将都能提升一级。
屯长梁广从上造升为簪袅,百将吕武从簪袅升为不更。
然而,梁广战死了,这位屯长在长城上冲锋时,身先士卒,被几个燕卒以长矛戳死在地上。
他的爵位可以通过后代继承,并非死的没有价值。
但梁广的死,让辛屯众人陷入危机中。
《束伍令》有言:“亡长得长,当之;得长不亡,有赏;亡长不得长,诛之。”
如果本方军吏战死,其统率下的士卒就必须要杀死一个同等级或以上的敌军军官才能抵罪,否则就会受罚。
梁广一死,代表着辛屯众人,必须拿出一个燕军屯长的人头。
“尔等得到的级中,可有屯长以上。”
军法官板着脸盯着眼前的辛屯众人。
然而眼前的场景有些出乎军法官的意料,按一般情况,面对自己质问,士卒们本该惶恐不安,或是拿到屯长级时会表现的兴高采烈。
眼前这一屯士卒却是神色古怪,是他从没见过表情。
军法官不悦道:“屯长战死,若是尔等拿不出相应级,此战可是要受罚的。”
“有的,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