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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页(第1页)

  雷凌年过三十还未结婚,事业心强,工作能力也高,从秦筝出道就一直带她,两人在工作上默契程度高,秦筝很信任她。

  聊完正事,秦筝拿出自己的眼罩,困倦地说道:“凌姐,我补个觉,午饭就不吃了。”

  在h国那边录完节目就直接回国,连着好几天没怎么合眼,她放下座椅就想睡觉。

  雷凌的表情柔和下来,故作严厉道:“不行,必须吃饭。”

  外面的人都只看到秦筝光鲜亮丽的一面,只有他们这些看着她一步步走上来的人知道,哪有那么容易。

  每天都高强度练舞练歌,成名后通告不断,连节假日都在工作,几乎没休息的时间。

  雷凌知道,秦筝和她这个年龄的姑娘们不一样,她要强的很,最擅长忍耐、坚持和逞强,每次都把自己逼到极限。

  年纪轻轻的,除了平时工作,最常去的地方就是医院,落下一身毛病,就这样还要打着吊瓶工作,不管哪里难受也一声不吭地忍下来,让人心酸又心疼。

  想到这里,雷凌忍不住唠叨:“才检查出胃病不久,还不吃饭,你是不是又想进医院……”

  耳边传来均匀的呼吸声,雷凌侧头看过去,秦筝已经累得睡过去了。

  她叹了口气,对助理说道:“阿媛,除了晚上那场回国的秀,今天其他的所有通告都推了吧,让秦筝多睡会儿。”

  再这么熬下去,恐怕得在镜头前晕倒。

  天华街街道两端挂满秦筝回归的海报,今晚七点,在天阳体育场有秦筝回国的场演出。

  演出门票是一个星期前才开始销售的,一放票,不到一分钟就抢光了。

  从下午开始,天华街这边就堵得水泄不通。

  秦筝是今天才回国的,之前没排练过,只能今天提早去一会儿简单排练一次。

  粉丝早早地把这里围满,光是听到里面排练的声音就激动的尖叫不已。

  晚上七点,夜幕降临,墨蓝的天空上零零散散点缀着几个星星,被地面上星河般的荧光棒光芒完全遮掩。

  能容纳万人的体育场座无虚席,粉丝们举着秦筝的灯牌海报有秩序入座。

  体育场的灯突然全部熄灭,只有最中央的1ed屏亮起,屏幕开始倒计时。

  十、九、八、七、六、五、四……

  粉丝们齐声跟着数:“三、二、一!”

  随着音乐伴奏响起,金色舞台升起,璀璨的灯光打在一个人身上。

  考虑到秦筝粉丝数量庞大,场内的票根本满足不了粉丝,赞助商大方地在天华街附近临时安装多个大屏,直播秦筝的演出。

  去应酬的路上,萧亦城坐在车里,合上文件闭目养神。

  路过天华街,外边屏幕上的声音从半开的窗户传进来,“大家好,我是秦筝。”

  萧亦城猛得睁开眼睛,“停车。”

  一个急刹车,余洪把车停在路边,不解地问道:“萧总,怎么了?”

  伸手将车窗全部摇下,萧亦城默不作声地看向不远处的大屏幕,呼吸一滞。

  天阳体育场内,秦筝话音刚落,粉丝就尖叫着喊她的名字,“秦筝!秦筝!秦筝!”

  只见她一身红裙,妆容精致,裙上用银钻镶着一朵花,从不盈一握的腰肢缠绕上去,妩媚到极致。

  已经上过数不清的舞台,秦筝早就不是当初那个一上台就紧张得手心冒汗的小姑娘,她表情从容、动作娴熟,每一个点都卡的精准无比。

  进行过四年的魔鬼训练,这种程度的舞蹈,全开麦对她来说也不费力。

  每一次舞台对她来说都是一次享受,只有跳舞的时候她才能感受到自己跳动着的鲜活的心脏。

  熟悉秦筝的人都知道,她平时极为低调,但一上台就像变了一个人,张扬肆意,洒脱热情,好似能爆出所有的能量。

  她的每一次演出都是视觉盛宴,能轻易挑起人们心中的澎湃。

  大街小巷的屏幕前挤满人,都在看她的直播演出。

  今晚是秦筝一个人的主场。

  一曲《涅槃》唱跳完毕,全场沸腾。

  秦筝轻喘着,翘起嘴角,摘下耳麦,接过助理递来的麦克风,声音一如既往的动听,“我回来了。”

  场内又是一片尖叫声,粉丝大吼着:“欢迎回家!”

  天华街街边,一辆黑色大g停在一边,萧亦城望着屏幕上耀眼夺目的女孩,不自觉摩挲掌心没能完全洗掉的马克签名,“秦筝”

两个大字若隐若现地包围在他掌心那颗妖冶的红痣周围。

  屏幕上的女明星和昔日同床的女孩重合在一起,虽然变化很大,但萧亦城还是认出来了,他神色复杂地收回视线,“余洪,走了。”

  余洪小心翼翼地从内后视镜观察萧亦城的表情,知道肯定有事要吩咐。

  果然,下一秒,萧亦城开口,“给我传一份秦筝的资料。”

  演出顺利结束,秦筝请自己的团队吃饭庆祝。

  助理阿媛裹着羽绒服说道:“秦筝姐,北城真冷。秦筝姐,你那么怕冷,出国前怎么捱过冬天的?”

  秦筝沉默一瞬,很快就用开玩笑遮掩过去,“套两条棉裤。”

  其实她以前没有那么畏寒,体质和正常人差不多,是四年前见过萧亦城后,淋雨大病半个月落下病根,自那以后就特别怕冷,一吹风就容易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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