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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宋明璃倒吸一口气挣扎起来,若娜便松开了手,后退两步回到正题继续道:“如果穆泰里死了,按律该是新继位的汗王娶你,我听说你们东州人不兴这个,所以才来问问你。只要你想,我就可以让你离开北漠。”

“杀了穆泰里,继位的还是哲勒。”

宋明璃整了整衣领。“穆泰里没有傻的儿子不止哲勒一个。”

若娜低头扫见了那幅绣了一半的江南烟雨,“你们是东州人,就回到你们的地方去。”

帐外此时已经透亮,依稀能听见早起的牧民吆喝起歌谣放马出栏,换防的武士已经交接完毕,大嗓门的摩雷在骂谁把羊粪落到他的毡帐门口。长久沉默之后宋明璃的声音轻如烟缕,像是在自言自语,“哲勒对你很好。”

“但他得死。”

“晏儿真的离开了么?”

“是你们祝家去接的人。”

“……你们要我怎么做。”

若娜松了一口气,把怀中一个纸包递给了她,“和你们东州那位死了的太子用的是同一种药。”

宋明璃指尖骤然蜷缩,几乎要抓不住那一片小小的纸方。22荒原上的追逐依旧在继续。殿后的宋明晏转身试探性地放了两箭,然而远方的骑兵训练有素,径直避开——从身手大约能看出不该是普通游牧兵的水准,起码和王幾护卫队不相上下。这个判断让宋明晏心底愈发下沉。七人中只有苏玛是女孩子,但她骑术最好,反而是在前方领头的,其余两人紧追在她身后,赫瓦因本来马术不差,但他新买的小马在落亡中早跑丢了,他时不时频频回头想寻,速度便慢下不少,肩膀上因此还不慎中了一箭,险些翻下马去。戈别大骂他:“你妈的……一只驹子比你命还重要呐!”

“你懂什么!”

赫瓦因痛得半伏在马背上:“这是我要拿去提亲的!”

“姑娘就比你命还重要呐!”

“是!”

赫瓦因理直气壮的回答。戈别气乐了,扬鞭要抽他,赫瓦因痛得直抽气,脸上却是笑了,一拨马头,这才比戈别更快地加速往前冲去。如今唯有年纪最小的穆里落在人群后方。他平时在草场何曾这样急驰过,单薄的身子骨架在马背上颠得气都快喘不过来,几回都要栽倒下去,他才十四岁,长于王幾之帐,父母兄姊俱全,放羊时远远见过两只野狼便是他一生所经历过的最大冒险。他几乎要后悔起十日前执意要跟来采买的决定,后悔起临行前的壮志雄心。少年怯畏地缩着脖子,声音里已经带了哭腔:“阿明哥,我害怕……”

“别怕。”

宋明晏温声道。说话间他终于一箭命中了敌方一匹马颈,棕红的马长嘶一声,前蹄扬起,将骑手摔下了马。敌方经这雷霆一箭后明显忌惮起来,马队稍稍减了速。“阿明哥……”

穆里目瞪口呆。“别怕,放平重心,攥紧缰绳,去追你苏玛姐。”

宋明晏这才有空回头,对少年露出了一个浅浅的笑容。这个微笑明显成为了少年的勇气来源,他吸了吸鼻子,用力地朝宋明晏点头,踢了一脚马腹加速起来。宋明晏已长成了完美的金帐武士,武艺顶尖,稳重可靠,谁也不知道他在和穆里一般年纪时经过一场比这更加绝望的孤独厮杀。硫磺泉自左是末羯,自右是辛羌。辛羌部向来不怎么与外界往来,宋明晏决定闯进辛羌境内也不过是在赌,其他人不知情,戈别却是明白这个道理的,此时日光已经渐升,已经能看到自辛羌方向的草海深处升起了袅细炊烟。“还有多远!”

宋明晏喊道,他的注意力一直在身后追兵,完全没计算已经逃了多久。“慌啥!快到了!”

戈别从怀里摸出了一只小竹笛。老男人嘀咕了一声:“也不知道是死在末羯好还是辛羌好……啧,老子还不如跳硫磺泉自杀。”

他叼起竹笛,用力地吹响了它,笛音两长一短,凄厉的划破天空,剩下的只能盼望今天辛羌骑兵队长是个听得懂哨音的。片刻之后,从远方回应了三声笛音,宋明晏和戈别同时松了口气。敌队亦听见了笛声,对方为首的头领比了个手势,最终渐渐停在了五寻之外,马队来回逡巡,尤自有不甘心的朝这边放箭,宋明晏不敢大意,仍守在最末,他将流矢尽数躲了的同时,胯下的灰烟也从打开的马栅间如电般穿过。暂时安全之后众人也顾不得什么形象,下了马一股脑地全瘫在地上喘气,唯一受伤的赫瓦因更是连痛都麻木了,任由那支箭支棱在他肩膀上。跟体力大量消耗的脱力相比,精神的负担反倒更令人疲惫不堪。“你们是图戎的人?”

“是的。我们……”

宋明晏起身正回答,突然意识到提问者的声音不太对。辛羌的骑兵队长居然是位女子。女子肌肤黝黑,下身穿着一条马裤,上半身居然是光裸的,自胸口至腰间用重彩涂着粗狂花纹,胯骨上围了一圈兽骨铃,正持着矛打量着他。宋明晏脸微微一红,连忙避开视线,引得对方嗤笑了一声。“你是东州人?”

骑兵队长口音浓重,宋明晏愣了愣才明白提问,辛羌人讨厌东州不是一日两日了,他摇头,指了指刚跟着爬起来的戈别,用利落的北漠语回答:“我叫阿明,他是戈别,我俩都是图戎的金帐武士,其余的是图戎平民,我们采买回部的途中因被……马贼追赶,不得已才冒犯了女王的领地,请饶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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