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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那么走掉了,也不知去了哪里,还会不会回来。
他听见休斯叔叔冷笑,说,这叫做恩断义绝、一别两宽。
是好事情吗?
小朋友不懂。
他只知道,以后自己没有papa了。
他再也不要这样叫一个伤害mama的人。
尽管从这张袖珍的大眼睛、粉鼻子、三瓣嘴的兔兔脸上看不出什么很明显的表情,岑寻枝还是察觉到了小家伙正在忧心。
不用问也知道是为什么事儿。
他戳了戳幼兔雪球一样的小身体,声音很轻:“好了,别想了,睡一觉吧。”
小雪球抖了抖,因为怕痒差点从他身上滑下去。
岑寻枝干脆把小东西挪到自己枕头边,自己也闭上眼睛。
一阵的动静,幼兔趴到他脸旁,软绒绒的细毛碰得他有点儿痒。
幼崽拱了拱,这才安心地闭上眼。
嗯,睡觉也要跟mama贴贴。
*
等到小於再醒来,已经不在枕头上,也不在床上了。
甚至不在老两口的家里。
这是个他完全没有见过的地方。
小兔兔正习惯性地要往前蹦,却一个踉跄差点栽倒。
因为他不是四只爪爪一起蹦,而是两条腿……咦?
幼崽低头看看自己的手。
五个手指,皮肤光滑。
是人类的手。
他又摸了摸自己的脸颊,同样嫩嫩得像布丁。
嘴巴也不再是三瓣,而是俩。
崽崽眼睛一亮。
他变回来了!
奇怪的是,他穿的衣服从来没有见过。
以前在绒绒球星刚化形的小兔子,都是捡哥哥姐姐的衣服穿。
但因为幼崽们基本长到三四岁就会被卖出去,虽然说是旧衣服,每一件其实穿不了多久,按照兔兔族的习惯也都干净整洁。
后来小於有了有消费能力、没消费欲的新mama,钱全都花他身上了。
从头到脚的新衣服都是一箱一箱往家里买,能穿一两个月不重样。
所以,小於还从来没有穿过现在这样破破烂烂的衣服。
还没有形成价值观的幼崽倒不是嫌弃衣服难看,而是很苦恼:如果这是别人的衣服穿在了自己身上,该怎么办呢?
要不要找到衣服的主人然后还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