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选择好了,应该离开。
离开单凛,离开这间曾经留给他无限美好的房子。
盛予骄短时间内学不会、也找不到合适的房源,就收拾好自己的东西住在酒店。
说来也可笑,他在家里转了好几圈,竟然挑挑拣拣分不出几件完全属于自己的。
早上换好衣服,他在学校门口的便利店买了个三明治和冰牛奶。
又冷又硬,盛予骄感觉牙齿都在隐隐作痛。
这就是独立的滋味?
还不如路边的home1ess吃得好。
他短促地叹了口气,刚要抬手推门,肩膀却不知道被谁拍了下。
“早饭吃的挺少啊,哥们。”
盛予骄扭头瞧见的是个陌生面孔,不禁眉毛压下来,差点一句“你他妈谁啊关你屁事”
就脱口而出,但嚼了嚼嘴里的面包,用英语回答道:
“我们认识吗?”
虽然是个问句,但盛予骄丝毫没有想要对方回答的好奇,推开门走了出去。
然而后面那人却穷追不舍。
“哦,忘记自我介绍了,我认识你,你可能不知道我,”
他的美音很明显,五官也是土生土长的白人轮廓,阳光下白金色的头熠熠亮:“一起走吧,你是传媒学院的盛吧,我叫Vinnett,学商科的。”
盛予骄没搭话,继续闷头往前走。
“你要去上课?你们教授叫什么名字?”
“你有事吗?”
他停下脚步扭头注视着
“呃,你可能觉得很惊讶,但我绝对不是开玩笑,那个,我可以约你吗?”
Vinnett说起来云淡风轻,像是在谈论今日的天气一样平常,搞得盛予骄顿时愣住,眨了眨眼睛,缓了好久才确定自己没有听错。
“不要拿有男朋友的借口来敷衍我哦,你最近应该和那个人分手了吧?”
“你怎么……”
“抱歉,别把我当成变态了,其实我一直都很喜欢你,但我也知道你有对象,所以只能默默关注你,现在好不容易等到……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可以不用急着拒绝吗?给我个机会好不好?”
他撩了把头,迅将一个小纸团塞进盛予骄上衣口袋里,转身就跑:
“拜拜!!”
好像一个巨大的太阳照进身边,将他头顶的“霉味”
都驱逐干净了。
盛予骄还是懵懵的,本着不浪费的原则,站在原地吃完了手里的三明治,才往教学楼走去。
看来明天还要起的更早一点,为了吃到食堂供应的早餐,好不好吃另说,起码是热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