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佐中书令,也参议大事,宣诏。南宋时取消。
中书舍人
主管将命令改为制词,分管六房;事情或任命如有不当,上奏退回。宋初,实际由知制诰及直舍人院主管制词、诏令等文书;元丰改制,名实相符。
起居舍人
与门下省起居郎相同。
右散骑常侍、右谏议大夫、右司谏、右正言
与门下省相同。
检正官
五房各一人,纠正中书五房事务。元丰改制取消,职事归左右司郎官。绍兴二年,再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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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书省
(排位顺序:尚书令-左仆射-右仆射-尚书左丞-尚书右丞-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
职责:实施制度法令,受付六部文书,倾听朝内外陈述,上奏御史得失,考查百官称职与否。
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六部不能决定的事交尚书省。
九官:尚书令、左右仆射、左右丞、左右司郎中、员外郎各一人。
十房:吏房、户房、礼房、兵房、刑房、工房,行六部各司上报之事;开拆房、都知杂房、催驱房、制敕库房。
1。尚书令
辅佐皇帝商议大政,受命执行。北宋没有实任,南宋时取消。
2。左右仆射(yè)
尚书令副职,辅佐皇帝商议大政,与三省长官都算宰相。元丰改制,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实任宰相。南宋时设左右丞相,取消仆射。
3。尚书左丞、尚书右丞
参议大政,统管尚书省事,作为尚书令、仆射的副职。元丰改制,为副相。南宋恢复参知政事,取消左右丞。
4。左司郎中、右司郎中、左司员外郎、右司员外郎
主管交付六部的事。左司管理吏房、户房、礼房、奏钞房、班簿房;右司管理兵房、刑房、工房、案钞房;开拆房、制敕房、御史房、催驱房、封桩房、知杂印房,由尚书省各官共同管理。
榷货务都茶场(都司提领),主管鹾(盐)、茶、香、矾、钞引的政令。设提辖官一员,监场官两员。
左藏封桩库(都司提领)
短命官司
提举修敕令,从熙宁年间起,由宰相兼任。详定官,从侍从中通晓法令者选任。
制置三司条例司,主管国家财经,议定改革旧法。熙宁二年设,三年归中书省。
三司会计司,熙宁七年,设在中书省,八年撤销。
编修条例司,熙宁初年设,八年撤销。
经抚房,专管边境战事,宣和四年设,六年撤销。
提举讲议司,徽宗崇宁三年设
议礼局,大观元年,设在尚书省;政和三年,《五礼仪注》修成,撤销。
礼制局,政和二年设,宣和二年撤销。
——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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