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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页(第1页)

  真正的香云纱夏日里很是清凉。

  近两年买了不少香云纱的衣服,主要是喜欢它是真丝里比较经造的面料,不容易拔丝,不那么娇气。

  第26章威慑

  &1dquo;奉九,今天想去潮州么?”从顺德回包家过了几天,上身短袖衬衫下身西装短裤的包不屈又来相约,显得很是洒脱爽利。

  &1dquo;想去,潮洲也是个好地方啊。”奉九笑眯眯的,一副期待的样子。两人都很自然地忽略了上一次奉九没有回应包不屈的提议一事。

  奉九很喜欢广东的风光和民俗,也听说了潮汕地区是个极特别又有的。但是,离广州有段距离,所以,还一直没来得及去。

  &1dquo;不过,有件事得请你帮忙。”包不屈含笑望着奉九。

  奉九疑惑地看着包不屈&he11ip;&he11ip;

  &1dquo;要我做伴娘?!”奉九大吃一惊,原来,包不屈的一个堂妹要办婚礼了,郎娘都是潮州人,也都曾在英国留学,并在那儿认识和恋爱的,人决定采用半中半西的婚礼形式,所以需要伴娘。

  可在当地想找到四个符合娘苛刻条件的:包括个头、容貌、家世,当然最重要的是未婚,也并不容易凑齐,所以关键时刻包不屈想起了奉九,他在电话里拍胸脯给堂妹保证,肯定会带回来一个合适的伴娘,当然,他自己也得充一下伴郎。

  正好,他去送亲来回也得一星期,而奉九还没有去潮州玩过,所以,机缘巧合,就有了这次潮州之行,不过,作为伴娘伴郎,也有不少事情需要帮着人处理,这次就没法带奉灵吴妈她们了。

  因为需要提前一天到达潮汕,所以一大早他们就坐着火车出了,大约得大半天才能到。

  因为没有年龄大的和年龄小的跟随,所以包不屈也没带下人,反正如果需要人手,潮州有的是。

  一路上满满的岭南风光,让人迷醉,奉九和包不屈还本着学术研究的精神,探讨了一下当初苏东坡到岭南的惠州做官时写的名诗:&1dquo;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是不是有误?

  奉九说:&1dquo;我也曾吃过你们这儿的荔枝,大如鸡卵,果肉滑溜溜的,甜到齁,我一天吃五六颗嗓子就受不了了,如果不喝点龙井茶,第二天一早嗓子就得肿起来。”

  包不屈说:&1dquo;你说得对,荔枝火大,还那么甜,一天三百颗,还不得得&1squo;消渴病’?”&1dquo;消渴病”也就是糖尿病的古称。

  他顿了顿,接着说:&1dquo;我听说的,是这么回事——苏东坡到了惠州,当地人告诉他说我们这有句俗语——&1squo;一啖荔枝三把火’,是提醒他荔枝再好吃也不能多吃,但他一个四川人,也听不懂岭南话啊,还贪嘴,所以就留下这么句诗了。”

  原来如此,我们可爱的通才苏老先生的确是很享受口腹之欲的&he11ip;&he11ip;也不知他嗓子肿了没有。

  奉九笑着叹道,&1dquo;有理,讲得通。”又说:&1dquo;其实我不大爱吃荔枝,但这句诗的前一句是&1squo;罗浮山下四时春,芦橘杨梅次第’,到了广东我才知道,原来芦橘就是枇杷,嗯我更爱吃枇杷,甜得刚刚好。”随手拿起放在一个竹编小篓里的枇杷,仔仔细细剥起了皮。

  包不屈静静地看着奉九,枇杷是广东开春最早成熟的水果,现在正是好时候,杏黄鲜嫩,香甜多汁,金丸一般在奉九嫩白纤长的手指间翻动着。

  包不屈早就现,奉九不象其他女子那样,认识她一年多了,就没见过她涂抹指甲。她的指甲是天生的肉粉色,形状椭圆,泛着自然的柔光,健康又洁净,十指尖尖,在女子里并不算小,但也是这么漂亮。

  现下这漂亮的指甲正尖起来,在枇杷薄薄的外皮上滑动、挑起再轻轻撕开&he11ip;&he11ip;

  包不屈喉头动了动,忽然觉得一阵燥热,他扭头去看火车窗外慢慢掠过的青翠欲滴的春山,漫山遍野挂满了金黄果实的枇杷树和还没结果的杨梅树。

  奉九剥好了一个枇杷,递给包不屈:&1dquo;包兄,吃枇杷。”

  包不屈感激地一笑接了过来,忽听得对面的佳人惆怅地说:&1dquo;杨梅我也爱吃啊,不过,等它结果的时候,我已经回奉天了。”包不屈神情一黯,已经进了嘴巴甜如蜜的枇杷,也变得苦涩了起来。

  剩下的旅程,两人除了不时交谈几句,就是一起看着窗外的风景,在以后的生命里,包不屈也始终觉得,从广州到潮州的这段火车之旅,是他一生当中,最安宁、最幸福的&1dquo;Qua1ityTime”,也就是美国人总爱讲的&1dquo;黄金时光”。

  当后来因为战争在困境中挣扎,到了夜晚无法入睡时,他就会无限珍爱地让这段尘封的记忆像画卷一样徐徐展开,他还能清晰地感受到那天拂过耳畔的清风,带着枇杷的果香,连着少女时代的奉九那美好如雕塑般的侧影,一起陪着他在梦境里,随着火车哐啷哐啷的节奏,缓缓滑过,抚平他无尽的焦虑和悲伤。

  到了潮州,包不屈带着奉九到了娘家,也就是自己的堂叔家。

  潮汕人极重传统和亲情,所以家族里有事,大家都会互相帮忙。

  郎也是本地屈一指的大户人家的嫡亲子弟,包不屈先作为娘家人送亲,再充数做郎家的伴郎出席婚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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