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晓远想了想,没托大:“看吧。”
他如今完整地跟完一个项目,在项目组也待了有段时间,不再是什么都不懂的新人。
一方面,他清楚一个项目在那儿,并不是他想跟就能跟的;
一方面,他也有了些自己的方向、和对自己能力的了解,会想要自己选项目,而不是盲目的有项目就做。
贺晓远思考着,聊道:“而且常总后面好像还是游戏的case。”
陆琛听着。
贺晓远想了想,道:“游戏这个类目我一直挺迟钝的、不敏感,可能也跟我基本不玩游戏有关。”
陆琛:“一个类目想做好,是要足够熟悉。”
贺晓远继续吃,吃了几口,聊道:“我以前都不打游戏。”
陆琛:“不喜欢?”
贺晓远解释:“要打工,没时间,基本不玩儿。确实也不喜欢,没什么兴趣,觉得没什么好玩儿的。”
边想边道:“做这个类目,特别是他们做游戏的,还是需要兴趣和热情的。”
“我缺乏这些,所以虽然这次《喵呜喵》很成功,但说到底还是蹭了常总的光。”
“如果是我自己,我未必、可能根本不会相中巴雷这款小游戏,尤其是在没有提前了解游戏到底怎么样的情况下。”
赫然是在反思总结。
陆琛看着桌对面,见男生聊着聊着认真起来了,又字字都是分析,觉得小男生在工作上太有上进心了。
不都说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么。
认真的贺晓远同学也很有魅力,让人看得挪不开眼。
陆琛没打断,继续听着,欣赏地注视。
贺晓远说着说着,见陆琛一直看着自己,停下,征询地问:“我说的对吗。”
陆琛沉着道:“不用问我,要你自己觉得。”
贺晓远琢磨了下,面露纯真,正色且眸光清澈地说道:“嗯,我觉得是对的。”
陆琛莞尔,喜爱之心溢于言表。
饭毕,又吃了点水果、喝了几口咖啡,贺晓远和陆琛一起出门,去附近的超市采购。
因公寓就在公司附近,又离陆琛住的宴澜湾很近,两人去的正是之前常去的那家会员制的大超市。
不同的是,今天逛,贺晓远很有主人翁意识——当然了,今天不是买了去陆琛家做客,而是给自己买的,买完回自己的住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