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贱妮露出认真思考的神情,和成钰打听,“坐牢是不是一辈子都不能出来了?”
“不是。”
成钰觉得自己没办法告诉她,如果不能认定强奸,只能算收买虐待的话,有可能只被判一两年,还可能宣告缓刑……可能一天牢都不用坐。
见成钰低声叹气,刘贱妮以为是自己的犹豫让成钰不满意,连忙摇头:“我是想他们去坐牢的,但是他们要坐牢了,我怕一辈子都不会安生了。”
“为什么?”
“我怕。”
刘贱妮小声道,“我要是让他们坐牢,他们出来后肯定打死我……之前我跑的时候,就害怕被他们找到或者被人看见。”
成钰想说他们不会找到她的,可她没办法开口。她甚至有些犹豫,赌上余生的安稳,生活在被报复的恐惧里,去换对方三年以下的刑期,真的值得吗?
她又想起了那个因为对方承诺不报复而出具谅解书的女孩。这事提起来荒唐至极,可成钰却没有理由去劝阻对方……因为她也不能保证这种万一。
在成钰看来,所有涉及人身伤害案件的累犯都该以无期作为量刑,就像那个男人。审理案件时,成钰熟背《刑法》查阅无数类似案例,恨他不能被判死刑,可又会庆幸不是死刑,因为如果是死刑,就说明被害人遭到了更加惨无人道的侵害……甚至失去性命。
这真是个无解的难题。
法律显得荒谬时,正义就显得可笑。
“如果那些欺负你的人,没有受到惩罚,你会对我失望吗?”
成钰低声问,“其实我也不想的,我发誓我也想让他们受到惩罚。”
“不会啊。他们都说警察是坏人,会乱抓人,可我过这么多年,没有遇到过你这种人。你不骂人也不打人,还给我买衣服,给我吃的。”
“你不嫌弃我,还让我跟你一起住……”
她絮絮叨叨说了许多,可在成钰听来,这都是最基本的事,就像洗澡要用热水一样。
“那你也要好好工作,认识更多的人,然后你会发现,这个世界上,不是只有他们那样的人,还有很多陌生人,愿意释放善意。”
疲惫的成钰躺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听陈朗讲了牌坊村群体性犯罪的细节,她梦见了一个女人,对方像电影里的超级英雄,逐一惩罚了那些因为种种原因逃过了惩罚的恶人。
她在梦境里就清楚地知道,这只会是一个梦。可在醒来时,又难免会把梦里的人与赵家那个被解救的女人形象糅合到一起,从而得到些“恶有恶报”
的慰藉。
不过能从牌坊村逃离的女人,一定有过人之处吧?这些村民还记恨她呢。
想到这里,成钰猜测张队和其他办案刑警是不是有意在保护对方?所以在讯问或者记录时,才会默契地一次都没有提起她的名字?
暗夜-09
赵栋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参考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3月公布的《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三起典型案例》中的蔡顺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赵栋,男,汉族,1979年12月3日出生,农民。
2007年7月下旬,在徐风市牌坊村二组42号,被告人赵栋从刘军、赵玉兰(另案处理)手中以13000元的价格收买了被拐卖的刘某某“做老婆”
。2008年3月,被害人刘某某在富县警局报案,警方当即开展了调查。同年4月12日,赵栋在平县一出租房内被公安机关抓获。
(二)裁判结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栋明知被害人刘某某是被拐卖的妇女而予以收买,其行为已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被告人赵栋收买刘某某后,欲与刘某某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可以从轻处罚。综上,根据赵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判处被告人赵栋有期徒刑八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
因为要整理赵有田一家中毒案的案情通报,成钰看到了赵栋收买被拐妇女案件的审理报告,虽然已经从陈朗那里知道赵栋被判得很轻,但还有一些疑问。
“张队,为什么刘某某没有指控赵栋犯强奸罪呢?”
“怎么没告呢?强奸罪要求高,刑法上还有个强奸转和奸说法。”
张国安叹气,“这类案件,有长期共同生活、生育子女等情形,一般不惩戒强奸等行为,地方法院也偏向被告人想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与其他强奸罪相比主观恶性较小2014年,河南省鲁山县法院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与花钱买来的媳妇强行发生性关系,与其他强奸罪相比主观恶性较小”
的辩护意见,对被告人进行了从轻处罚。……就算认定,也会给予以酌情从轻处罚。”
“什么叫形成稳定的婚姻家庭关系啊?”
成钰呸了声,“谁家的稳定婚姻关系是建立在拐卖上的呀?”
“牌坊村抓了那么多人,对于参与拐卖的,是一个都不能放过。但是收买妇女,被认为是地方陋俗,大多都从轻判了。”
张国安解释,“要不然,一个村的人都被抓完了。”
这种村子,有什么延续意义吗?
成钰在心下腹诽,不过她知道这事跟警方没什么关系。她记得之前看过一篇统计报道,在裁判文书网检索到的涉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件中,涉嫌强奸等罪数罪并罚的仅有10,缓刑适用比例却高达65。数据来源:从665份判决书看应不应提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案件实证研究。类似数据较多,这里选用了样本最多的统计结果,部分地区文书中并罚比例甚至低至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