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来了一位百货商店这边的保卫科员张青云。
这个年代的保卫科,等同于派出所。
“张同志您好,是这样的。。。。。”
看到张青云过来之后,陈国华便开口陈述了一下情况。
接着这才说出他的推论:
“张同志,我不是公安,没权利审问这样的案子。”
“并且我妹妹还是当事人之一,我更应该避嫌。”
“不过呢,这个案子的情况十分简单,既然这位官大妈同志认为她的钱包丢了,还少了五十块钱。”
“那么明显这个钱包不是这位官大妈同志的。。。。。”
“至于说要给我妹妹搜身,这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我相信我妹妹并不是这样的人。”
“因为如果我妹妹真的要是昧下了五十块钱,为什么不直接把钱包藏起来呢?这样的话,岂不是更加简单?”
“这钱包里面还有八块三毛一分钱,这笔钱也不少了。。。。。”
“如果我妹妹直接把钱包藏起来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事儿了,更不用担心失主会因为少了五十块钱而找自己麻烦。”
“她之所以拿着钱包站在这里等失主,说明她根本没有其他心思,只是单纯的拾金不昧罢了。。。。。”
听陈国华这么分析,围观的吃瓜群众们,顿时都赞同地点点头。
对啊!
人都不是傻子。
如果真是自己捡了钱,估计大部分人都会选择默不作声地藏起来吧?
毕竟人性天生便是如此自私的,个例的英雄不代表普遍性。
否则的话,也不至于有那么多书籍都在宣扬拾金不昧的事迹了。
“对了,这个钱包,我没有数过里面到底有多少钱,张同志,麻烦您数一数,看到里面到底有多少钱。”
此时的官志萍,已经有些词穷了,一个劲地只说她钱包丢了。
就知道诬陷陈小月把五十块巨款给藏了起来。
张青云接过那个钱包,把里面的钱都拿了出来。
确实只有八块三毛一分钱,只不过,他又仔细认真地检查了一遍钱包。
“张同志,如果您相信我的话,我想替我妹妹自证一下清白,可以吧?”
听到陈国华的话,张青云也不知道对方卖什么关子。
不过他也不知道如何处理,于是便点头赞同了。
随后,陈国华从对方手里接过钱包,看向官志萍,询问道:
“官大妈,我问你,你说你的钱包丢了,里面总共有五十八块三毛一分钱,对吧?”
“对!”
后者虽然不知道陈国华为什么还要多此一举,再三询问,但她还是‘如实’回答了一遍。
却又听见陈国华再次追问道,“除了这些钱,再没有其他了对吧?”
“对!”
官志萍心里顿时咯噔了一下,面色迟疑了一会儿,但还是坚定地点头,给了肯定回答。
旋即,便看到陈国华大声道:
“你撒谎,这个钱包根本不是你的。”
“这个钱包还有一个内夹层,如果真是你的钱包,你来说说,内夹层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
霎时间,官志萍脸色白。
接着连忙开口道:
“对对对,我这个钱包确实还有一个内夹层,里面有什么?我。。。。。一时间也想不起了。”
“你别逼问我,我一紧张就这样,想不起来了。。。。”
ps:感谢十七楼蓓莎一个半盟主的打赏,谢大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