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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页(第1页)

“王爷不会忘记太子遇刺的事情吧。那些刺客的身手了得,当时情况险峻,臣下奋力拼杀,却还是让一个刺客逃脱了,那个刺客的眼睛就是浅色的,他是色目人。裴某此生从未见过如此令人恐惧的刺客,狠绝,毒辣,招招致命。他甚至完全不顾及自己的性命,可偏偏又无人能伤他。裴檀也只是侥幸才能在他的手臂上划上一道伤。”

裴檀比了比自己左手,“左臂上,伤口一寸。……不过当时太乱,我也只能大概估量一下,不是太作准的。”

“王爷,这件事情,您还是不要过问了。罗显贞奉旨搜查整个雍京城的可疑人,只要是色目人,身上有刀伤的,他一定会带回诏狱,细细审问。等问明白了,如果身家清白,那一定会回府和您团聚。这没什么。”

“哼!”

我看着他。刑部诏狱号称‘轮回所’,活人进去扒层皮,半死不活的可直接去转世投胎了。那个地方,就算最后被他们认定是清白的,给放出来,也活不过三年五载去。于是,我站起来说,“这是有人接着太子遇刺的事要兴风作浪。裴侯,你不是劝我和太子殿下同心同德吗?这正好,我这就去找人把罗显贞抓起来,省的他在雍京城无事生非,玷污太子的英明。”

“王爷!您知道罗显贞奉的是谁的旨意吗?”

我不理裴檀,抱起来越筝,拉了黄瓜就要走。“令出东宫!这是太子的钧旨!是太子昏迷之前下的命令!”

啪!——外面刮来一阵风,行宫大殿四扇大门同时打开!天光映着雪照着人眼睛睁不开。我用袖子挡住了怀中的越筝,孩子还小,不能着风,然后这才说,“太子真是……”

有种人天生就是主宰。掌握乾坤,只手遮天,宁枉勿纵!无论生死。我看太子就是这种人。如果天下是一局棋,众生为棋子,他永远是稳坐棋盘之侧的对弈者。这种人,别人只要敬鬼神而远之就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根本就不需要担心他这个人,是否身体安泰,是否能神清气爽的布下一局局诡吊险诈的迷局。“裴侯,我王府里有没有出刺客,这个需要好好查。但是就是查,也不是这么个查法。你们只凭‘色目人、手臂上有刀伤’这两点就抓人,不会太儿戏了吗?雍京自古繁华,百万人家,来往的商贾更是不计其数。只说高昌被灭国之后,流落雍京的高昌遗民就有万人之众,其中有行商,有农人,有仆从,也有歌姬,有伶人,倌人,还有那些圈养的深宅大院的爱宠侍姬。这些人,难道太子要一个一个抓起来,挨个刑求吗?”

“这样做,不但得罪整个雍京半数以上的门阀,还会使那些千里之外的大郑属国未免有唇亡齿寒之叹。”

“如果不这样做,太子兴兵动众,着大理寺卿重兵围我王府,只为难小莲一人,这是否又欺人太甚了呢?”

“我和太子的关系在这个行宫里面就不是秘密,我知道,太子知道,裴侯也知道。不说我的心意如何,单看太子如何待我,东宫幕僚如何待我,柳丛容如何待我,你裴檀如何待我?”

“太子就不说了,东宫铣马王俊清,开国重臣之后,四世三公卿世家公子,我和他既无杀父之仇,也无夺妻之恨,又有毓正宫有同窗之谊,不说什么君子之交,至少也可以形同陌路。他呢,防我甚于防川,他日如果我丢掉性命,他有一小半的功劳。”

“再说柳丛容,我和他从小一起长大,我从御膳房偷东西吃,有我一口,绝对有他一口。如今呢,闯我王府如入无人之境,手持东宫令牌狐假虎威,我和他之前的那点交情,早被他丢到永定河里喂王八了。”

“还有你,裴檀裴侯爷。前朝宰辅裴东岳的公子,皇后的亲侄子,手握重兵,世袭的王爵。看多了生死,看多了浮沉,抄家灭族,荣华富贵转瞬即逝。在你眼中,我的性命可能比树叶重不了多少,我能活到现在,完全倚靠太子庇护。”

“太子对我好,我知情。可我也想说,没有太子,我一样能活!我对那个位子没有企图,没有野心,我不求什么,所以,我没有必要留在这里,让他们审视我。”

裴檀不说话,也不再看我,他从这边走到木椅边,慢慢坐下去,再慢慢站起来,缓步走到雕花门前。垂着手,长袖垂地。半晌,他才看着我,貌似很认真的说,“王爷,我并没有这样想。”

我问,“那你是怎样想的?”

他又不说话了。我也没想着他能回答。越筝一直看着我,我想着这里冷,雍京又风云未定,如果太子真有什么,小行宫这里的人绝对不会分心照顾越筝。这个时候越,筝在大内、在他娘身边最安全。我想把他送回大内,然后再赶紧回王府对付那个不知从哪里窜出来的大理寺卿!我抱着越筝就要走,裴檀挡在我身前五尺的距离,他说,“王爷,您走可以,把七殿下留下。”

“裴檀!你以为我带走越筝要去哪里?”

“我不知道。”

“不知道是什么意思?”

他看着我,“不知道,就是不知道的意思。”

“你以为我带走越筝为了要挟太子吗?”

“臣没有这样想。”

我又向前走了一步,他也向前走了一步,我们之间只有三尺的距离。“你没有这样想,那你是怎么想的?说来听听?嗯?”

……“王爷真要听?”

“你说你的,听不听是我的事。”

裴檀沉默了一会儿,才说,“王爷,臣不想这么对王爷说话。”

我笑,“那就不要说。”

“王爷!”

裴檀见我转身要走,高声喊住我,他正色说,“太子的苦心孤诣,王爷可以不理解,然而请王爷好歹体谅一分半分!再说……王爷如今如此这般,还不是倚仗和太子的情谊,知道无论如何,太子也不会伤害你!”

我搂紧越筝。“裴檀我告诉你,我可以把越筝留下来,也可以自己留下来,如果可能,我甚至可以为了太子去死!但是……”

“那得我乐意!——”

“我这个人天生属驴的,牵着不走,打着倒退!我乐意的事,谁也拉不住,就是天王老子来了都不成!可,要是我不乐意,谁折腾也没用!老子不是被吓大的!裴檀,如果你够狠,今天就把我宰了,不然就给我让开!老子没空陪你磨嘴皮子。”

裴檀眼中闪过一丝戾色!他还挡在我面前。我,“滚!”

番外琉璃——死鬼琉璃一死鬼我是故事开始就已经死去的人。我只留在他的记忆中。我的名字是阿伊拉。我出生在高昌城,是父王唯一的女儿。父王阿尔术依有两件最为自傲的利器,一件就是他的军队。十二年前,他的军队灭了柔然,抗击匈奴于大漠之北,横穿大戈壁,把矛头对准了中原大郑,十万大军逼近丝路。别人都说他想要饮马黄河,我知道那是他的梦,可他盘子中的肉却是大郑西疆的河套平原。据说那里水草肥美,一年四季都没有风沙。女人可以穿丝绸的衣服,涂着鲜艳的胭脂,不用再用厚重的头巾包裹住亮丽的脸。而高昌王第二件利器,就是他的公主。公主美貌足可倾国,任何想要得到她的男人都会成为高昌王手中的剑。那些男人们把对方看成是自己的敌人,互相仇恨着。他们也许曾经是兄弟,也许曾经是最好的朋友,可他们都背叛了彼此,为了得到高昌王的许诺而互相残杀。最后城邦被毁灭,土地被纳入高昌的版图,无一例外,我的父王阿尔术依是最后的赢家。在高昌,在整个西疆,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得到过我。最后,父王把我嫁给了大郑的皇帝。那个比父王还年长一岁,拥有无数后宫美人,还有几个成年儿子的凤化帝。到了大郑的国都雍京,我才真正了解那个隐藏在父王心底的梦。美轮美奂的雍京,是高昌人梦中都无法梦的天堂。它是用无数珍宝堆起来的仙境!和雍京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雕梁画栋比较起来,被人称为丝路明珠的高昌城就像一个落败的土堆,上面还飘荡着狗尾草。——这是他说的话。一想到他,原本应该如碎末一般疼痛的心却没那么疼了,那些惨烈的回忆似乎被蒙上了一层月光,皎洁的颜色,有淡淡温柔的感觉。认识他,是在一年端午夜宴,那个时候我十六岁,他十八岁。而我知道他的名字,却在从高昌到雍京的路上。我的随嫁女官稚罗给我一本书,上面记载着大郑皇帝所有皇子,后妃的姓名,年纪,出身,爱好,有些人物,在文字的旁边,甚至还会画上一个小图。——皇长子承怡,凤化十八年生人,母崔美人,原是后宫的洗衣服的女奴。他的文字旁边有一个小图。平凡普通的样貌,眼角一颗泪痣。女官稚罗对我说,“公主,请您记得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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