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第一次来到长云的时候,就被深深地触动了。尽管那时候她还是一只游魂野鬼。但她明确,自己喜欢这个地方。
她那时候想,如果霍西洲不夺天下,如果他们以后一直生活在这一方净土,那该是多么快活的事!
萍水相逢,尽是他乡之客。天明以后,筵席终将散场。
珍珠月和她的骆驼队往东南去了,而燕攸宁却在休整以后继续往西北前进。
照珍珠月的说法,这附近有一块属于长渊军的兵营,应该不远。
探子先到之后,前来回报:“回王妃,此处正是长渊王麾下的乌兰营。他们听说王妃来了,已经派人出来迎接王妃了!”
这下一行人犹如吃了定心丸,可算是找对了地方!
乌兰目前只是一个巴掌大的小镇,内里阡陌交通,整个睡卧在长云偌大的天然草场之上,犹如一片经纬分明的蕉叶。乌兰营就在乌兰镇上安扎,他们的领头人物名叫百里鹄,既是一镇之长,也隶属于长渊军。
百里鹄热情招待了燕攸宁,为她安置了全镇最好的一座小院用以安歇。燕攸宁对此都不甚在意,心中只有霍西洲的下落,百里鹄凿凿道:“王妃放心,一个月前王爷行军还曾途径寒舍,用了一杯水酒。咱们乌兰也是长云重地,王爷极其重视,我们有秘密联络的信物,王妃稍作歇息,末将这就放出信物,派人前往私信王爷。”
这么多天,终于有一个人能够明确地告诉她可靠的消息,能够联系上霍西洲了。
燕攸宁无比激动和感激:“有劳。”
百里鹄离去之后,燕攸宁正觉得自己浑身酸痛不适,想歇歇脚,侍书用木盆打来了热水给王妃泡脚,燕攸宁将肿胀的双足放入热水当中,感受着热流冲刷过浮肿的脚面带来的经络疏通的畅快感觉。
侍书道:“这里的完全比不上停雁山庄,可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奴婢们刚刚去看了一下,发现就像是之前有人住过一样,什么都有,也不会委屈了咱们的。王妃,咱们就在这儿歇下,用不了几天王爷就该来了。”
燕攸宁对于此地也很满意,虽然地方狭小,但胜在幽静,在长云这片土地上,有着长安人不曾见过的悠远宁静,“好啊。”
百里鹄派人去向霍西洲送信。
是夜,又给燕攸宁送来了不少物资,一面在给,一面在惭愧,“边陲小地方,物资贫乏,王妃是出身于长安公府之家的贵女,这些东西,让您见笑了。”
“哪儿的话,多谢百里将军的招待,请问,最近可有王爷行军的消息吗?”
现在她身子不方便,对打扮和平时一应用度都不甚在意,唯独关心着霍西洲的去向,“百里将军,实不相瞒,我从长安一路而来,马不停蹄,属实疲累,这个孩儿到现在都没能让他爹爹知道他的存在,我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王爷。如果将军您有消息,千万告诉我,你放心,我晓得大体,不会耽误军机的。”
百里鹄道:“王妃这话说得见外了,若有王爷的消息,末将怎么敢欺瞒王妃?不瞒王妃,这一次胡人下了血本,侵袭我边境向乌兰这样的地方不知凡几,长云地广人稀,很容易让他们钻了缺空,王爷现在正是一枚补缺的绣花针,四处排兵布阵,将这破裂成筛的缺缝补足起来,因此忽焉在东,忽焉在西,行踪不定。上个月长渊王只是路过乌兰而已,现在又不知行军到了何处去了,咱们派出去的信号,大抵要半个月方能联系上王爷。王妃莫若就在这里安心住个十几天。如果还有什么短缺的,只管告诉下人,只要乌兰有的,末将一定都能为王妃弄来。”
百里鹄忠心耿耿,正直可靠,燕攸宁信得过他。
既然这样,不如就依计在这里等待半月,待之后,她想回项氏的大本营,那片四季花开的不知名山谷。
但燕攸宁万万没想到,她闷声不吭,乖乖地在乌兰住了半个月,等来的却不是霍西洲的长渊军,而是胡族的一万兵马!
正如乌兰的将领所说,以现在乌兰的兵力,面对胡族是寡不敌众。
当日夜里,燕攸宁就被一阵喧哗的声音吵醒了,还不知道外边发生了何事,只听见士兵的爆吼声传来,呼吁百姓四散往外逃跑。
熊熊烈焰,将木质结构的房屋摧枯拉朽的侵焚着,横梁断裂,烧焦的糊烟四处飘散,燕攸宁被浓烟呛醒,左右去唤人:“抱琴!抱琴!”
从抱琴一直唤到蕴画,没有人理她,眼看着浓烟越来越弥漫,整间院子都几乎要烧着了,小屋外,那犹如鬼神一般的马蹄声却还在由远而近,伴随着百姓凄厉的惨叫,朝着这边涌了过来!
来不及了!
“啪”
一声,她方才睡过的那间屋子,火烧断了顶梁柱,半间屋子瞬间垮塌下来,焦灰扑了燕攸宁一脸,她不得不弯下腰剧烈咳嗽。
可是眼泪都快咳出来了,鼻腔和喉咙还是感觉有异物堵死了,连呼吸都困难。
所有人都逃命去了,在死亡的关头,没有人会顾及自己是王妃还是奴仆,生死面前,谁都等闲。
隔壁的院子,蓦然被暴力撞开。
一个凶蛮的拉长大嗓,发出狰狞的吼叫:“这间!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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