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学之后,傅卫军先是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倒卖东西。
也就是那个时候,他在附近一个村子里认识了小混混余程。
余程的父母去的早,亲戚家里的日子也不好过,都不愿意养着他,最多在他快饿死的时候给一口饭吃。
有时候村里人也看不过去,会接济一点。
余程就是这样吃百家饭长大的。
对他来说,肚子能吃饱都是天大的好事,读书什么的都成了妄想。
后来他大了一点,有了自己干活的能力,不再有人接济他。
奈何他没本事,也没人告诉他什么是正路什么是歪路。
于是就成了一个混混,靠偷鸡摸狗才能活下去。
亲戚和村里人对他失望透顶,看见他就躲。
傅卫军做小生意窜到这个村子的时候,就被余程盯上了。
两个十几岁的少年不打不相识。
在村边的一条溪水边赛了一场谁尿得远之后,就成了朋友。
傅卫军是个义气人。
自己家日子都过不下去了,也不愿意看着兄弟继续受苦,于是带他回了家。
傅建国和傅娟心善,听了余程的经历觉得可怜,也是把余程当弟弟一样疼着。
吴婆子却不愿意。
不是她狠心,但是家里日子都成什么样子了。
她操持家里这么多年,已经苦的泛黄水了,现在还要再多养一个,那不是要全家都上街讨饭去?
让余程在家待了两天,吴婆子就要赶人。
傅卫军是个倔脾气,怎么都不肯让余程走。
最后拿出自己这段时间赚的一点钱,说要带着余程去镇上找活干,两人都不花家里一分钱。
吴婆子气不过,把傅卫军狠狠揍了一顿,仍然改变不了他的心意。
吴婆子也没有办法了。
毕竟傅卫军是家里最调皮,最倔强的一个人。
她就是把棍子都打断,这孩子也不会改变心意。
总之,最后就随他们去了。
万幸的是,余程和傅卫军一样,没读过书,但是脑子好。
两个人在镇上打拼了一段时间。
那时候又正赶上国家经济腾飞的时候,只要肯吃苦,肯动脑,赚钱就不难。
很快两个人就有了点钱。
只是那点钱也只够两人吃饱饭而已,他们底子都是孝顺孩子,希望能赚更多的钱养活家里人。
于是在商量之后,决定从做小吃摊开始,等赚多了钱就把家里人都接过来住。
两人一拍即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