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我是一个没心没肺的怪胎。我之所以没心没肺,是因为在很久很久之前,我曾经对一个人掏心掏肺,只不过他不稀罕我的心肺,所以扔在脚下,踩个稀巴烂。今天是我在研究所正式上班的第四天了。除了打酱油,还是打酱油。中午,小白问我,最近对什么书比较感兴趣,我说:&ldo;菜谱。&rdo;我说的实话,最近林森开始坚持不懈地到我家蹭饭。他很沉默,吃到不喜欢的菜也不会说,我只能按每顿饭剩下来的菜来琢磨他的喜好。还好,他虽然不是南方人,却还喜欢吃辣。最大的问题,是他脑子里面似乎没有等价交换的概念。他才到我家吃了不到五顿饭,已经把他家里的电饭煲、电磁炉、乃至锅铲都送给我了。如果不是我坚决拒绝,他可能连电热水壶都要送给我了。他这个人的古怪之处,就在于,任何的客套和虚伪在他的逻辑面前,都会被击得粉碎。而他的逻辑就是:我反正用不上,不如给你。在他身上,本教导主任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挫败感。我深深地觉得,其实,他除了搞物理,也很适合搞共产主义哲学‐‐如果世界上都是像他这样的人,那么共产主义那个&ldo;各尽所能、各取所需&rdo;的理想社会早就实现了。但我,并不讨厌林森。我甚至有点喜欢他。这样的人太少,像大熊猫,你会好奇地看,却不见得喜欢。你可以和他和平共处,却不想把他带回去养。可是我,也许正如李祝融所说,是个没心没肺的怪胎。我圆滑世故,却不喜欢和正常人相处。我宁愿饲养一只熊猫。-吃过午饭,我带着&ldo;熊猫&rdo;回研究所。林森这个人,有一个习惯,就是一边走路一边看书。好在r大研究所有这个习惯的人不在少数。研究所大概也知道,所以这附近是不通车的。免得一年撞死几个天才。他在走路看书这件事的造诣很深,造诣深并不是说他走路就不撞东西,而是说,他对走路撞树这件事已经习以为常了,撞上东西并不能打扰他看书的思绪,他连头都不抬一下,就继续走。我在研究所前面的一栋红砖房前遇到了李祝融的黑色凌志。其实这种车早就已经不叫凌志了‐‐它改了名字,换了造型,只是坐在里面的人没变,还是一样地飞扬跋扈,不管他人死活。他把车直接停在了我面前。他这种人,最要面子,自从上次找到我之后,他和我说话的时候就常常丢面子,所以他来见我的时候都是自己开车。没有司机保镖之类的人看着,丢面子也就不那么重要了。&ldo;上车。&rdo;他戴着墨镜,穿一件藏蓝色西装,一张脸白得无一丝温度,鼻梁高挺,嘴唇削薄。我刚想答话,只听见&ldo;砰&rdo;地一声巨响,原来是跟在我后面的林森一头撞在了他的车上。林森这一下撞得很实在,眼睛都歪了,他只好摸索着把眼睛扶正。我看不穿李祝融的墨镜,但我可以想象得到,他在墨镜之下的眼睛,是如何地眯细了,又是以一种怎样鄙夷的眼神,看着撞得晕乎乎的林森。&ldo;你同事?&rdo;他声音带着讥诮地问我。&ldo;我朋友。&rdo;他挑了挑眉毛,唇角翘起,露出了一个冷冷的笑容。&ldo;这是……林森?&rdo;他嘴角的弧度变大了:&ldo;那个连饭都不会吃的天才?&rdo;&ldo;他会吃饭。&rdo;我平静地告诉他:&ldo;我可以证明。&rdo;他的笑容消失了。&ldo;天才,你过来。&rdo;他从车里欠身走出来,站在车门边,朝林森招手。林森毫无戒备地走了过来。我隐约地察觉到了异常,刚想说话,李祝融已经一把扼住林森的脖子,把他按在了车门上。他家是军人出身,他从小不知道受过多少变态训练,我从来没见他和谁打架打输过。他十四岁的时候,和不良少年打架,一拳下去,别人肋骨都断了几根,他有个看家本领,就是无论如何,都不管他人死活。&ldo;李祝融,你干什么!&rdo;我抓住他的手臂往外掰:&ldo;你要杀人吗?你疯了!&rdo;林森被他掐住喉咙,整张脸都是通红的,他挣扎着掰李祝融的手,却被他扼得连眼睛都泛红了。&ldo;你吃过他做的饭?&rdo;他看也不看我一眼,只狠狠逼问着已经再翻白眼的林森:&ldo;你这白痴也吃过他做的饭&r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