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维多利亚时期就已经开始流行密室杀人案。”
沃森看向信尾的署名。
托比亚斯·格雷斯……他听说过这个名字,此人也是一名侦探,但和福尔摩斯这类野侦探不同,是隶属于苏格兰场的官方侦探,吃公家饭的哩。
在伦敦的一众草包侦探中,他和另一名莱斯特雷德算是唯二的拔尖人物,称得上机警干练,但都有因循守旧的毛病们,思想上过于老派,难以接受新派科学的破案方法,故而在侦探一道反而落了下乘。
并且这两人的素来脾气不和,各种明争暗斗,若是由他俩同时负责这个案件,那现场可就有好戏看咯——以上皆出自夏洛特的原话。
沃森问道:“要去一趟吗?”
夏洛特沉吟道:“我还没决定要不要去,这格雷森平日里总是瞧不起我们女性侦探,也就只有在碰上无法解决的难案时才会联想到我,我正想着要不要趁他这一次有求于我,给他个下马威呢。”
“况且就算是破了案,这家伙也肯定会把功劳揽在自己身上”
夏洛特将散乱的秀梳回耳后,喃喃道:“不过嘛,难得可以亲自到凶案现场挫一挫他的威风……往日里这格雷斯虽然心里头明白自己的才能远远比不过我,但从来不敢当着其他人的面承认这一点,这一次我正好去现场当着他下属的面好好嘲笑他一番。”
“那我去通知维克多。”
维克多是福尔摩斯家的车夫,具体来说应该是夏洛特的专属车夫,宽敞的四轮马车独属于她一人所用。
夏洛特披上羊呢大衣,那股子跃跃欲试的兴奋劲已经暴露出她内心的真实想法。
她望向沃森的右腿,“对了,你的腿脚还利索吧?”
沃森故作轻松地笑笑,舞了舞手杖,“没有什么问题,就是跑不起来,再说了,追踪罪犯这种活也轮不到我出手吧。”
他们走上维克多的马车,很快便赶到了案现场的街道。
这里离繁华市区稍远,整条街道就四栋房屋,其中就有两栋空置,人烟稀少,一看就是实施犯罪的风水宝地。
而劳里斯顿花园街3号,光看其外观更是栋典型的凶宅,花园久无打理的草丛枯黄稀疏,霉斑墙体上爬满茂密的常青藤,厚灰的窗玻璃犹如眼生白翳,尤以阁楼的小圆窗最为瞩目,像是巨人波吕斐摩斯的独目。
枯败的老树扭曲如人在绝望呐喊,配合上伦敦特有的阴霾天气滤镜,一眼望去便给人以阴气森森的感觉。
此刻现场的木栅栏院墙外围着一圈好事的群众,足有十数名之多。沃森估摸着怕是附近三条街的居民都赶到这儿凑热闹。
院门口只有一名身材魁梧的警员堵在门口维持秩序,避免有闲汉闯入扰乱现场。
沃森跟在高挑的女侦探后头走下马车,夏洛特并没有直奔案现场,而是先慢悠悠地在院子外围踱步,仔细地观察着庭院中的情况。
他则将目光放在围观的好事者上。
根据当代尚未萌芽,但在后世已经逐步完善的犯罪心理学来看,大部分的罪犯都有重返犯罪现场的习惯,既是为了避免遗漏证据,也是为了时刻探询侦查进度,更有心理变态者,重游现场单纯是为了一睹旧景来回味彼时杀戮的快感。
他在人群中漫步,时刻留意着擦肩而过的人的表情,好奇、恐惧、担忧……各色面孔从沃森眼中掠过。
或许是他在微表情分析上的功夫还不够深,并未能现可疑的目标。
“沃森,我们进去吧。”
夏洛特小姐已经扫视一圈回来,呼唤自己的助手,看她的表情似乎也没能现有用的线索。
女侦探出示格雷森的手信,守门的警员直接放行。
沃森慢慢踏上花园中潮湿而泥泞的小径,皮靴立即沾上点点泥迹。
他低头将目光放在庭院中密密麻麻的杂乱鞋印。
辨别踪迹,是战场上不可或缺的必要本领。
沃森只消得扫视一圈,便知在他们之前约摸有七个人从这里走过——假若没有脚印被后来者完全覆盖掉的话。
他甚至根据脚印的大小和深度,推断出脚印主人的大致身高和体型。
在沃森眼中,那些杂乱的脚印纷纷浮现亮光,光芒凝聚成模糊的人影,都是依据推断结果所构建的模型。
沃森将这些结果默默记在心头,跟着福尔摩斯走进庭院。
此刻在房屋门口站着一名色淡黄面色苍白的高个子探员,他肋下夹着笔记本,在见到福尔摩斯以后露出一副尴尬的表情,有些不太情愿地迎了上来。
“夏洛特小姐您终于来了,这实在是太好了,我一直为您维持着案现场的完整,任何细节都没有动过。”
“噢是嘛,那这儿呢?”
夏洛特小姐指向门前杂乱得像是被一群非洲水牛奔趟过的小道,略带讥讽道:“喔我明白了,格雷森你肯定是以为这跟本案的案情无关,才会允许手底下的人这么任意胡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