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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伯克郡旅的苍鹰(第2页)

途中小斯坦福一直在讲述自己在军中的惊险经历,引得其母其姐惊叫连连,不时还要拉着沃森一齐加入聊天。

起初沃森还颇有余力回复,但逐渐地便厌倦了,他并非是那种能言善辩,喜欢跟外人分享自己的家伙。

但小斯坦福似乎很喜欢在言谈中捎带上他,可能是想要以他的肯定来加强故事的真实性。

沃森只能充当无情的应和机器,频频点头称是是是,你说得没错,那一次确实很惊险呢。

马车到达河岸的时候,小斯坦福的故事还没有讲完,但他也没忘记身旁战友的事情,敲了敲车身内壁,对驾驶马车的家仆喊道:“克劳德,在附近找家环境不错的实惠旅馆停下,我的朋友还没找到落脚的地方呢。”

“是,少爷。”

吩咐完下人事情的小斯坦福,转头对沃森问道:“约翰,明天要不要出来喝一杯?”

“没问题,你说个地方,我肯定准时赴约。”

沃森也有自己的思量,虽说退伍后他拿到了一笔可观的收入,足够供自己舒舒服服地生活一段时间,但深受东方勤劳思想影响的他,可不甘于坐山吃空,正打算在这伦敦里寻份合适的工作。

他原先是孤儿出身,人脉经验浅薄,多半是寻不到什么合适的工作。

而明显出身富裕的小斯坦福,显然能在他寻找工作的道路上给予不少帮助。

“那就这么说定了,明天我让克劳德过来接你,我们一道前往。”

在他们说话的同时,马车慢慢停下,前头传来克劳德的声音,“少爷,这里您看怎么样?”

小斯坦福和沃森同时向车外看去,他们停在地方旁边就是一家小旅馆,似乎新建成还没多久,外观看来还相当崭新,透过时髦的玻璃门往里望去,内部的装潢谈不上豪华,但是恰到好处的简洁和干净,重点是门前摆放的牌子上价格相当合理。

沃森率先说道:“我觉得还不错,就这里吧。”

虽说小斯坦福觉得这环境有些简陋,但话已至此,他也不便多说,“那明天十一点,我让克劳德一齐过来接你。”

“嗯,斯坦福夫人和斯坦福小姐,再会了。”

沃森说完便径直地走下车,谢绝维克托的帮忙,自己从车上取下行李,站在原地挥手向逐渐远去的马车道别。

待到离开以后,因自幼所受家教而一直维持着端庄笑容的伊丽莎白·斯坦福立即塌下脸来,一脸嫌弃地望着窗外。

连门童都没有的垃圾旅馆,脏兮吵闹的环境,还有那个一路上摆着个臭脸的残废大头兵……想到这里,伊丽莎白·斯坦福脸上不禁呈现出几分愠怒。

她说教似地朝弟弟喊道:“利兰,以后少跟这些寒酸的贫民交往!一个东区出身的孤儿,无权无势,未来一辈子都难以摆脱下等人的身份,不配跟我们做朋友!”

面对自家姐姐的市侩言论,小斯坦福却是摇了摇头,说道:“伊丽莎白你不会明白的,沃森他……”

他顿了顿,望着沃森一瘸一拐的背影,似乎是在回忆,脸上忽而流露出一丝向往和崇拜。

“沃森他是被埋没的战争英雄,他在富尔斯坦当地被称作‘伯克郡旅的苍鹰’,曾深入敌后解救数十名被俘虏的同僚;孤身一人坚守阵地击退多次进攻,毙伤敌数百人……”

“若不是沃森曾违抗军令殴打上司,凭他的功绩,足以夺得一枚女皇的十字勋章!”

“那我推荐你去斯特兰德街,那里毗邻河岸,交通方便,价格也合适。”

“看起来是个不错的建议。”

“走吧,让我家的车夫顺带送你过去。”

小斯坦福的热情让沃森难以拒绝,他摆手拒绝了对方家仆伸过来接行李的手,坚持自己提着。

迎接小斯坦福的除了身材壮硕的提箱家仆,还有其母亲和姐姐,他们一家子都是标准的高加索人种长相,头亚麻微卷,面部窄长且鼻梁高挺,但五官长相皆是俊美。

小斯坦福家的马车确实宽敞,坐下四人也不会显得拥挤,坐垫更是火车座位难以媲美的松软舒适。

马车缓缓穿过伦敦的街道,这还是沃森新生以来第一次亲眼目睹这座工业城市,虽然继承了原身的记忆,但那终归得自他人的感官,就如同是一卷斑驳的胶卷影片,满满的不真切。

他好奇得像是初入大观园的刘姥姥,偏头往车外望去,街道两边的建筑恰如这个纷乱的时代,多种风格混杂组合。

工业革命让玻璃和钢架这类新式制品得到大量的使用,使得大跨度的雄伟建筑得以出现,墙面是各色砖石拼接成的艺术图案,穹顶或圆或方,各式复古风格的设计与新工业材料融合在一起,呈现出来的是一座多样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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