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这些特征,哪一项也没从他身上瞧见,相反他很是自私懦弱,胆小无耻。
王永成加入队伍过了六七天,郑砚总算彻底肯定自己之前看走了眼。
这人死皮赖脸的赖在家里,从不出门杀丧尸,心安理得的享受物资,一天到晚的睡,还喜欢指手画脚。如果不是明里暗里的找他打听过,郑砚还真觉得周思敏是他亲戚,简直是一路货色。
食之膈应,弃之……
环境艰苦,弃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良心上又觉得抱歉。
连胡非都在学习斩杀丧尸……霍贤先将丧尸胳膊腿都劈了,剩下一个躯干让他练习。
虽然效果甚微,但小孩确实在进步。
反观那王永成,自告奋勇做后勤,一天三顿饭,只刷一次碗。
若不是郑砚碰巧看见他在厨房盛饭,还不知道他们的碗筷,是早上用完,中午用。
中午用完,晚上用,碗边上落满了苍蝇。
郑砚给气得脸都疼了,这种人不值得深交,偏偏这人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在早上跟他说了一件事,更让郑砚觉得——
王永成不是枭雄,他是个小人。
第66章末世有什么不好的
七八天下来,几个大人带着胡非,陆陆续续的将方圆几条街道的丧尸清理干净。
尤其是胡非,让人刮目相看。
胡非从最开始蹲在丧尸脑袋旁边,给自己做心理工作,做了两天,才双手持刀,恍恍惚惚的将匕首扎进丧尸的脑袋。
有了艰难的开始,接下来再杀丧尸他就勇敢多了。
慢慢延至到现在,大人和小孩分工合作。
郑砚、霍贤、李光明负责卸胳膊卸腿,而胡非负责,将只剩下躯干的丧尸击毙。
天气炎热,晌午根本出不了门,在外面站久了就头重脚轻,几人都是趁早上和傍晚才出来绞杀丧尸。
这天,天蒙蒙亮,他们照例五点钟就起来收拾丧尸,一直到九点回去吃饭。
王永成做的饭是小米汤,和一碟小咸菜,说是小米汤毫不夸张,喝到最后才能在碗底找到几粒米,米汤清澈透明。
他们忙了一早上,又累又饿,郑砚看看桌上的饭,又看看王永成,一脸的木然。
王永成有一茬没一茬的用筷子搅动米汤,看起来兴致缺缺,食欲不振的样子。
真是越来越不像话了。
厨房里粮油米面这些东西样样不少,甚至可以说很丰厚,怎么这米粥一天比一天稀,这菜一天比一天寒掺?
前两天好歹还有点肉腥,今天索性就白水就咸菜?
王永成抬眼瞧瞧郑砚,神态很自然,低头喝了口饭。
胡非正是长个子的年龄,累了一早上,饭桌上只听见他咕咚咕咚的喝饭。那碗有他脸那么大,小小的人喝了两碗,跳下凳子去盛第三碗。
郑砚看他肚子都涨起来,将碗拿过来,道:“还没吃饱?你都喝了两碗了。”
“饱了。”
胡非打了个嗝,抓抓耳朵说:“现在饱了,一会还饿,叔叔我再喝一碗。”
小米汤稀稀拉拉的,都是水饱,撒个尿肚子就空了,怪不得孩子会饿。
郑砚看看饭菜,放下筷子说道:“前两天我们不是带回来一包腊肉的么,切了端上来。”
“腊肉?哪儿还有呀,这都三天了,昨天不是吃完了嘛!”
王永成大声说。
“吃完了?”
郑砚皱眉。
“是的呀,你们不当家不知柴米贵,这么多人吃那么一块肉,早早的就吃完了嘛!”
王永成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