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这一个月里,刑善锲而不舍地练习自己的刀法和身手,总算小有所成。
胡不喜见期限已经到了,自己也差不多要返回金戈楼了,不得不带着他来到闻人歌栖身之处,让他跟闻人歌决一死战。
虽然他答应了会帮刑善,但他很清楚地知道这场决斗没什么胜算,所以心里早已为自己留好了退路。
许是猜到了他的想法,在去找闻人歌之前,刑善主动对他开口,“待会儿我跟闻人歌打起来,倘若最后败了,你不用管我的死活,直接离开现场。等闻人歌走了之后,你再回来拿我的兵器去卖,到时候我绝不会怪你。”
听到这个,胡不喜的表情意外之余,更多地却是动容。
这些年来,他也看过不少决一死战的搏斗,像刑善这样决斗之前答应将兵器留给他的还是第一个。
因为留下兵器,意味着主人已死。
当初在金戈楼里为了图个吉利连名字都不肯留下的小子,如今却主动选择了交托兵器,胡不喜真不知道自己应该高兴还是难过。
看见胡不喜骤然变得哀伤的表情,刑善耸了耸肩,无谓地开口,“你可别觉得不好意思,这是白花花的银子,你不捡就笨了。”
胡不喜瞬间被他逗笑,“你放心,在我们金戈楼没有一把兵器是无辜的,我一定会将它捡走的!”
听到这个,刑善笑了起来,伸手揉了揉胡不喜的脑袋,“其实你明明比我年少,却要教我这么多东西,你我相识一场,我一点做大哥的样子都没有,真是对不起你。”
胡不喜心里一沉,想张嘴说些什么,可又觉得自己现在不管说什么都是无力的。
一个为了兄弟即将要去赴死的人,他对他说什么都是多余的。
看见胡不喜沉默的样子,刑善把手缩了回来,目光也变得坚定,“好了,不要再拖了,再拖下去,我心里这团火就不够烈了。”
说着,不等胡不喜反应,刑善就抽出武器一跃而起,直奔闻人歌的住处。
那是一间坐落在山间的木屋,刑善冲了过去,一脚踹开了闻人歌的房门,大喝道“闻人歌,拿命来!”
几乎是“轰”
的一声,刑善甚至没看清楚闻人歌是从哪里出来的,就感觉到一阵强大的内力向他袭来,生生地将他震了出去。
这种感觉他熟悉得很,正是当初闻人曲所用的虚空琴法,只消弹指一挥,内力差的人就会被打飞出去。
刑善练了一个月的外家功夫,内功方面自然没什么长进,所以面对闻人歌使出的虚空琴法,依然毫无招架之力,当场就被震了出去。
见他如此之弱,闻人歌轻笑一声,慢悠悠地从屋子里走了出来,“就你这点功夫,还敢来拿我的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