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自我欣赏了一下,也很满意,“我也觉得挺好看的。”
霍声远一槌定音,“那就是它了。”
凌萌初想把戒指摘下来,拿给店员去打包,可却发现它卡在手指上,纹丝不动。
导购小姐替她摘了几次也都没能摘下来。凌萌初很为难,“怎么办啊?”
“就戴着吧,不摘了。”
霍声远拿起另外一只戒指递给凌萌初:“替我也戴上。”
凌萌初在导购小姐的注视之下,小心翼翼地替霍声远戴上戒指。
戴好后,霍声远缓缓地说:“初初,你之前问我爱不爱你。那么我现在就告诉你,我爱你,而且很爱你。我不像你们这些文艺人士,会整那些文绉绉的东西。在我看来,爱就是有你的每一个日升和日落。以后的每一天我都想和你一起过。我会尽我所能让你这一生都幸福快乐。当你垂暮之年,你还能拉住我的手告诉我你没有所托非人。”
“霍太太,能够娶到你是我的福气!”
他捧住她的脸,语气格外温柔,“希望嫁给我,也会成为你的福气!”
“等有资格结婚了,我要嫁给一个很平易近人的男人,他没有大大的啤酒肚,没有地中海似的大光头,没有鸡毛蒜皮都计较的小心眼,也没有莫名其妙就爆发的坏脾气,他要喜欢运动,充满男子气,他要喜欢唱歌,就算走调让我哭笑不得,他要捧着我的脸说娶到你真是我的福气。”
很幸运,好像就是这么一个人!
第24章第24幕戏
第24幕戏
到了十二月底,横桑的天气变得越发严寒起来,满城肃杀凛冽的寒风席卷着这座西南城市。明明不是北方,可横桑的寒冷真是一点也不亚于北方那些城市。
最重要的是,它还不集中供暖。家里的空调几乎二十四小时开着,可她还是觉得冷。
凌萌初时常顶着妖风去上课,羽绒服、帽子、围巾,层层武装,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
只要没课,她就窝在家里躺尸。好闺蜜阮冬阳好几次约她出去逛街,她都以怕冷为由给拒绝了。一次两次还好,次数多了,好闺蜜就生气了,扬言要跟她绝交。
阮冬阳捏着手机,义愤填膺,“初初,我算是明白了,你这家伙就是典型的重色轻友。天天躲家里陪老公,就是不出来陪我逛街。”
凌萌初真的很冤枉,好想哭,“软软你知道的,我一向就很怕冷呀!以前读大学那会儿,住学校寝室,一到冬天我盖三床被子,外加电热毯和暖手宝我都觉得冷。”
阮冬阳可不听,“初初,这些都是借口!你再不出来,咱们俩就友尽,毫无悬念!”
凌萌初:“……”
“好吧。”
她艰难地从床上爬起来,弱弱地说:“你容许小仙女变个身。”
阮冬阳:“快点啊,天成大厦集合!”
挂完好闺蜜的电话,凌萌初就开始翻箱倒柜翻衣服。
霍声远从书房回来就看到凌萌初将衣帽间翻得乱七八糟的。
他斜靠在衣橱旁,手里端着杯热牛奶,“初初,你要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