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斐来了兴趣,“谁赢了?”
“当然是朝曦姑娘了,平安可黏她了,分都分不开。”
比赛的时候镜花正好在,亲眼瞧着两只刚分开,平安便急急跑来,一把扑倒了朝曦。
比其他人养的宠物快了不是一星半点,人家还要作弊,用食物引,朝曦兜里放了生肉,还没来得及拿出来,平安已经将她压倒,嗅到她兜里的生肉气息,整个鼻子塞进去,把朝曦的兜都给撑破了。
“公子要不要去看,他们还在比呢。”
镜花嘴角挂笑,“这回比扔棍子,谁先捡回来谁赢,肯定又是平安第一。”
沈斐摇头,“你去,我这里还有事。”
镜花点头,折身从帐篷里退了出来,立马去了河边,看朝曦与大家力拼。
平安占了很大优势,首先个头大,其次智商高,相当于三五岁的孩子,已经有些懂事,知道朝曦说了什么。
朝曦棍子刚扔出去,还没来得及吩咐,这厮以为在跟它玩,飞一般奔了出去,去追棍子。
反观其他人养的宠物,有送信的鸽子,残狼部队的狼,还有搜查的犬,都算训练有素,就是没平安聪明,也没平安会玩,与主人亲近也是亲近,可惜还达不到平安与朝曦的地步。
朝曦养平安几乎当成小孩子养,会跟它说话,偶尔教它认字,难的认不出来,一二三四知道,能指出朝曦的名字,普通的动物根本做不到。
本以为这回十拿九稳,谁料平安那厮出去后就没有回来,其它鸽子和狼犬都已经打道回府,它还没有一点动静,朝曦不放心,过去找了找,在一处草丛里发现,这厮趴在地上,一点一点接近旁边的树。
不用看也知道,那树上肯定有马蜂窝,只有马蜂窝能吸引平安的全部注意力,连她都忘在脑后。
吃货脑海里只有吃,以吃为先,其它的都排在后面,既然被它发现蜂窝,绝对不可能错过。
*
中午饭点,镜花端着小菜进了马车,先是行了一礼,后将饭菜搁在桌子上,“公子用膳了。”
沈斐放下笔,往她身后看去,“就你一个人?”
镜花颌首,“朝曦姑娘说她跟平安在外面吃,让公子先用膳,不用等她。”
沈斐低垂下眼,没说什么,只歪头掀开帘子朝外瞧了瞧。
队伍很长,人也很多,三三两两聚在一起,唯独没有朝曦和平安。
“知道了。”
他嘴上说知道了,实际上并没有动筷,反而拿起笔,又继续低头写了起来。
镜花知道他不死心,还想等朝曦姑娘,可朝曦姑娘陪平安在山林中掏蜂窝,一时半会回不来。
怕公子担心,特意让她瞒着公子,其实瞒也没用,她去找朝曦的时候,朝曦已经被蜜蜂蛰了个大包,在脖子上,很明显,公子一眼便能瞧见。
朝曦姑娘说她有办法瞒着,镜花只好配合,希望朝曦真能瞒得住。
事实上根本瞒不住,镜花来找她的时候,她刚掏了个开头,等整个蜂窝掏下来,不仅脖子上中招,手背上,脸上,连耳垂位置也被蛰了一下。
及时抹了药,肿的没那么厉害,她这还是用了火把,提前撒了药的原因,平安赤手空拳去打蜂窝,蛰的更惨,整张脸都是肿的,皮太厚,给它抹了药进不去,肿得比朝曦厉害。
朝曦怕被沈斐看出来,消肿的药拼命往脸上身上涂,抹了一层又一层,在肿块没有扩散前制止,这才瞧着比平安好看,要不然也跟平安一样惨。
俩人掏完蜂窝,当即带着逃去一边分吃,你一块,我一块。
这块蜂窝很大,不想让平安一次吃太多,朝曦那半其实是为了给它储存起来,也是刻意在培养它不要吃独食。
吃独食是很惹人厌的,朝曦刚开始养平安的时候没少被它气到,后来每次出行,无论得了什么,都会跟平安平分,就算做不到平分,自己也会留一点,让它意识到平分才是王道,要不然就不是乖小孩。
平安开始接受不了,后来才慢慢改变,它在军营里这么受欢迎,大概也跟它与别的动物不一样,懂得分享有关。
旁人给它一块肉,它分半块还给人家,旁人给它一个肉,它自个儿吃完丝毫不管别人,自然是前者更得人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