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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扭曲现实(第1页)

许是因为与杨乐然和赵慧共处一室的尴尬,安奕鸣结束三天会议并没有随谢敏一起返回市区,而是在酒店多住了一晚,早上坐早班车直接回衡鑫所。很久没见过清晨的海城,人少,安静,略有些凉,空气中是晨雾和青草的味道,沿海而建的海滨公园是海城风景最美的路段,有零星的晨跑者和早起晨练的老人点缀其间。

安奕鸣走进衡鑫所是早上七点,原以为办公室会空无一人,没想到一进门就听到林枫有气无力的声音,像蚊子似的嗡嗡着,“何先生,我确实是你的律师,也确实陪同您开过一次庭,但我不是你的私人助理,不可能是24小时standby,你早上五点多就给我打电话我权当是闹钟叫醒,可是你要求我现在立刻马上出现在你家门口这件事难度太大,我做不到……我是律师,帮你解决的也只是法律问题,而不是你的贴身保镖……对方威胁你,你就报警呀,听我说,拿出手机拨打11o……可以可以,如果你认为我提供的法律服务不符合你的要求,当然可以解除合同,而且解除委托合同是法律赋予你的权利……赔钱?我们又没收你钱,你哪里来的损失,就算有损失也是你自己造成的,与我无关……你看你……这么说话可就没意思了……”

那头的人应该是何鑫了!

安奕鸣拍了拍林枫的肩膀,林枫瞥眼看到是安奕鸣,连忙顺势说“我这有事……大早上就不能有事啊,你还不是大早上五点多就给我打电话吗?再见!再也不见最好!”

他“葛优瘫”

一般倒在椅子上,“我的师父呀,您可是给我添了大麻烦了。”

安奕鸣斜斜坐在桌上,满脸堆笑,“怎么这么早就来了?”

林枫没好气的白了安奕鸣一眼,“还不是杨法官的舅舅何鑫。我已经接了他不下五十个电话了,来电时间分散到每天二十四小时,不分黑白不分早晚,不管我是否在工作,内容也不仅限于采光权案,还顺带咨询了他七大姑家八大姨的女儿的同学的男朋友的叔叔的离婚案、他好哥们的同学的邻居的朋友的股权分红案。我快崩溃了。”

林枫是个夜猫子,但不代表不论多晚都可以打电话找他,对律师来说,难得有个安静完整的晚上时间,不管是学习还是写法律文件都是极好的,接连几个晚上都不能安心做事,林枫杀人的心都有了。

自从那次林枫看完现场给何鑫打了个电话后,何鑫就把林枫当成了自己人,每天分早中晚的打电话汇报情况,一时说汤峪在家里如何如何吵闹啦,一时又说小区监控如何如何难搞啦,还要附带上自己的法律意见,弄得林枫很是无所适从。

一般而言,有那么几类委托人是律师最为头疼的,譬如没有诚信、自以为是、不尊重律师劳动、只求胜诉结果不管实际情况等等。而何鑫恰恰兼具了这几类委托人的所有缺点,最不幸的是还完美地避开了优点。何鑫对林枫描述的事经过几番变化,甚至很多细节完全对应不上,累得林枫开庭当天还要提前约见何鑫,做最后一次确认。毫无意外的是在庭审时又变了,为此法官认为林枫不做庭前准备将他好一顿批评,何鑫更是在法官心里留下了极差的印象。

案件已经进入二审程序,何鑫对庭审程序还是有些了解的,他到某大型搜索引擎网站上搜索了些法律条文就自视甚高,明知自己的水平不足以解决问题,却又担心林枫把他当法盲不尽心尽力地办事,时不常的还漏出一两句所谓的法言法语,以示自己还是有些水平的,能分辨出到底是尽心还是敷衍。最令林枫无法接受的是,何鑫完全不尊重他,根本就是把林枫当成了自己的私人助理,不分白天黑夜地打电话不说,那态度颐指气使地令人作呕。

“他以为他是谁呀,把我当下属来使唤,且不说合同双方地位平等,就算我是他的雇工,也要有上下班时间的吧?我没找他要加班工资和经济补偿金,他还要意思给我提要求。”

林枫好一顿牢骚,然后唉声唉气地说“我要是解除了代理合同,你不会怪我吧?谢老太不会杀了我吧?”

一审时,安奕鸣也被这样骚扰过,但他性格比林枫强硬了那么几分,挂断过几次,不接过几次,这大约也是何鑫能在法庭上说不再需要安奕鸣代理的根本原因——何鑫并不信任安奕鸣,他认为安奕鸣所做的一切都是敷衍,否则为什么不接自己电话、为什么不在法庭上把对方反驳的毫无招架之力。大约,杨乐然也遭遇同样的“骚扰”

吧。鉴于普通人法律知识的欠缺,遭遇法律纠纷时会本能地抓住身边人,包括从事法律工作的亲朋、自己的律师,甚至是法官,这可都不是他们骚扰律师的理由。

律师只是一份工作,而已!

正如谢敏所说,这起案子打得完全不是法理知识,在底层摸爬滚打过多年的林枫确实比一毕业就进律所工作的安奕鸣强得多,他几次三番重返现场,给何鑫这样世故的人留下极好的印象,更衬托地安奕鸣的不专业,“你要有这本事,我不单不怪你,还请你吃大餐。”

安奕鸣始终过不了被赶出法庭这一关,即便何鑫是杨乐然的舅舅,他也很难对他有好印象,而且最重要的是他很担心何鑫给衡鑫、给谢敏添麻烦,如果能趁机解除合同,对彼此未尝不是好事。

林枫也知道解除合同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又牢骚了几句后,正色说“庭审还算顺利,不过法官对我们提出观点并不十分认同。”

采光权案的一审,多少和何鑫的自暴自弃有关,他是个极端好面子的人,被告上法庭完全不想自己是不是真的犯了错,而死汤峪告他是不给他面子,甚至第一次庭审时根本就没出现。但同时他又做不到彻底的置之不理,否则也不会找到已经离开法院系统多年的杨乐然了,更不会有第二次庭审积极应诉,仍旧就转不过基本事实——壁挂式太阳能确实影响了汤峪南侧大卧室的采光,进而败诉的后果。

想要扭转一审的颓势,第一要有更强硬的证据,更切实的法律依据,第二要给法官留下更好的印象,毕竟汤峪是残疾人,占了个弱势群体的先天优势。所以林枫想从两个角度去打二审。第一点当然是安奕鸣在一审时强调却没有被法院支持的观点,整个小区几乎家家都用壁挂式太阳能,且该壁挂式太阳能是开商安装的,汤峪在购买房屋时就应当是知情的,即便不知情,也是开商侵犯其日照权,而不是何鑫侵犯其采光权受,这根本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诉。第二则是林枫返回现场时候现的一个细节,汤峪家的窗帘一直都是拉着的,既然汤峪不需要采光,就无采光之权益,何鑫的侵权就无从谈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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