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重要的是从装备来说,秦军混成旅比起义护国军还要好。
在长安通往陈仓的必经之路,二营已经布置好了战壕。
至于说一营,那是用来冲锋陷阵的。
在阵地不远处,歪歪斜斜的起义军正缓步走来。
看了看差不多了,李云龙抽出马刀。“兄弟们,和我杀啊。”
“杀啊。”
“冲啊。”
两千多人共同冲锋,顿时打了护国军右翼支队一个措手不及。
郭方刚虽然有心防备,但是老底子只有一个营的他,根本无法控制朝着自己队伍来的新兵。
“哒哒哒。”
“给我反击。”
郭方刚射杀一个逃兵,暂时震慑住了这群来源复杂的新兵。
而耿端人的父亲耿朗亭,身材魁梧,膂力过人,少年时善骑射,爱武术及诸般兵器,闻鸡起舞,练功未尝间断。
光绪二十三年,曾经中丁酉科武举人。
从小家学渊源的耿端人,也是一员虎将。“司令,我带一个连冲一下吧?”
“也好,那就辛苦你了,注意安全。”
二人是拜把子兄弟,郭方刚非常看好自己这个兄弟。
不过哥老会,刀客,起义军,甚至包括部分农民组成的右翼支队,在李云龙的左突右冲之下,很快就被分割。
特别是后边骑兵营六百多人的冲锋,更是让新兵蛋子来回乱跑,让护国军组织不起来反抗。
机关枪声、步枪,手枪,战马希律律的声音,此起彼伏。
李云龙那可是从小南拳北腿略知一二的人物。
带着一个营在护国军中左突右冲的他,很快就被耿端人看到。
“拿命来。”
由于这会属于混战,开枪很容易误伤,再加子弹金贵。
打到现在已经全部改为拼刺刀。
李云龙一看,此人来势汹汹,自己可不能和他硬拼。“和尚。”
“到。”
魏和尚用不惯刺刀,手拿一杆梨花枪。“不要命的你就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