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竹想到昨晚镜子里的自己,浑身充满了干劲,想买好看的衣服,那就得挣更多的钱。
另外,他跟着黎荞学识字时也更用心了,因为他听黎荞念叨过,腹有诗书气自华,肚子里的东西多了,那气质自然就上去了。
就像是黎荞那般。
黎荞甭管是站在灶前做饭做点心,还是拎着刀子蹲在河边杀鱼,这都不影响他身上那股出众的书卷气。
陶竹很喜欢这样的黎荞,但从前的黎荞可没这股气质,从前的黎荞站在村人当中,一点儿都不出众。
至少陶竹对从前的黎荞没什么特殊的印象。
哦不对,有特殊印象的:
和陶树一般极品。
这说明靠着后天的努力,是可以提升自身气质的,所以要努力,他要朝着黎荞看齐。
哪怕将来依旧会被人当做是男人,但至少不会让人觉得他和黎荞站在一起时,他不配。
黎荞永远欣赏愿意付出努力提升自己的人,但这个人此时成了陶竹,他除了欣赏,更有心疼。
陶竹不必这么努力的。
这天下午,沙琪玛和桃酥都做完了,锅里只剩下了正在蒸的青团,陶竹便拎起板凳坐到了架子下。
他抓起一个小木棍在地上练字。
黎荞从棚子里出来,瞧见这一幕,忍不住搬着小板凳坐了过去。
“竹哥儿,慢慢来嘛,你这样不会累么?”
“当然不累。”
陶竹摇头。
这才哪到哪儿。
“你又不考科举,不用这么辛苦。”
黎荞伸手按住他抓着小木根的手。
“但你要考,万一你很快就考上秀才了,那我得对得起秀才夫郎这个身份。”
陶竹很认真。
“……你对我也太有信心了吧?”
黎荞哭笑不得。
他虽然打算考科举,但这个世界的考试与他上辈子那种考试不一样,他还真没有百分百的把握。
“你这么聪明,肯定能考上。”
陶竹说着扭头打量院子里的情形。
黎大山不在,跑去找郑浅浅了。
黎春桃坐在门口纳鞋底,准备做鞋子。
于是,他便凑到黎荞耳边,低声道:“你做吃食、在床上时总是有那么多花样,充满了奇思妙想,那你在科举上肯定也这样。”
黎荞:“?”
这哪能放在一起类比!
他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看着陶竹满是信任的眸子,他这会儿是真的笑不出来了。
他想说他不行。
但这俩个字到了嘴边,他又咽了回去。
男人怎么能说不行。
他是男人,他必须行。
于是,他深吸一口气:“下次去县城,我去书铺买几本书,也如你这般,见缝插针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