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女士,你好。領取有點問題。」小警員說道。
「有什麼問題?」高洋明知故問。
「我這裡記錄,上次你們在這兒簽了協議,規定你和一個叫蔡朝紅的人一起來,才能把死者的遺體和遺物領走。」小警員說道。
高洋點點頭,一臉遺憾的嘆了口氣,說道:「是這樣,蔡朝紅出車禍了,現在在醫院裡躺著呢,還不知道能不能挺過來,不過我看懸。所以她來不了,你就讓我領了得了。」
「如果她本人來不了的話,最好有她的委託書,如果寫不了委託書,你有她的身份證也行。」
高洋有些不耐煩,說道:「小同志,你咋這麼死板呢,我跟蔡朝紅是妯娌,是親戚,誰領都一樣,何況她現在還不知道能活幾天呢,萬一她死了,東西我還不能領了?」
小警員歉意的說道:「您別著急,不是不能領,您有她身份證就行,就算蔡女士有什麼不測,到時候您拿著她的死亡證明,也一樣可以領。」
高洋沒法辦,只好悻悻地說:「那我改天拿到身份證再來,也沒準拿死亡證明!」
高洋想:如果想繞過蔡朝紅,唯一的辦法就是拿到她的身份證,可是怎麼才能拿到呢?直接要肯定不給。想著想著,高洋突然想到什麼,趕緊轉身又回去了。
「小同志,我問你個事。」
「哦,高女士,您說。」小警員禮貌的說道。
「我拿蔡朝紅的身份證複印件可以嗎?」高洋問道。
「這個……,」小警員有些猶豫,那張協議是她們倆自己簽的,並不是局裡的要求,局裡也沒有相關的說明。說白了,協議是高洋和蔡朝紅的私人行為。現在限制,無非就是怕現在讓一個人領走了,以後,另一方又來鬧。
「你就別這個那個的了,蔡朝紅住院呢,不知道啥時候就用身份證,怎麼可能讓帶出來,我就拿個複印件得了,行不行?」高洋繼續說道。
「好吧。」小警員終於做了決定,又說道:「但是你要給我寫個說明。」
「寫什麼說明?」高洋問道。
「說明你來領遺體和遺物,是徵求過蔡女士的,並帶有蔡女士的身份證複印件。」小警員說道。
「為什麼?」
「我們也是防備,萬一以後蔡女士來局裡鬧。」小警員解釋道。
「好吧,到時候我寫。」高洋心道:管他呢,拿到東西再說。
而此刻,高洋的身後,一個女人的聲音響起:「小王,你這兒,什麼情況?」
高洋隨即轉身,時候是一位身材高挑,身著警服的女警官,而那個叫小王的小警員忙說道:「哦,是阮警官啊,這位高女士是來領趙小雲的遺體和遺物的。」
「手續辦完了嗎?」那位阮警官問道。
小王忙解釋了一下高洋的情況。高洋看著這位女警,問道:「您是……?」
「我叫阮青青,是一名法醫,第三章出現過,後來!後來可能是作者寫丟了吧!」阮青青恨恨的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