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举着智能手机贴在耳边,看雨中的人向自己奔跑。
-
小区一共五层,最上面一层是天台,关越住在第四层。
开始和他一起来租房的是一来b市打工的姑娘。姑娘兴许觉着一楼太潮抢在关越前面说我要四楼。结果就住一天又巴巴地提着水果来找关越换。
没别的,没电梯也没什么,晚上楼梯间没灯。
天天上个楼要脑补一部丧尸片谁也受不了。
关越没收水果,抱着自己为数不多的行李往上走。
姑娘感动地不行,再3跟他说谢谢。他回没事儿,我命硬。
克父克母被关家捡走,被钢筋打到吐血第二天活蹦乱跳,就连七年牢狱熬过去也不过转瞬之间,他觉得鬼没什么可怕的,可怕的是人心。
从卖破烂那里收的破烂冰箱,自己拾掇拾掇还能用,里面只有昨天剩的酱油炒菜,还有啤酒。
他拎出来一罐往瘸了一条腿的茶几上一扔,没看坐在沙上的关凯:“喝了赶紧走。”
关凯身上是连帽球衫和干净的浅色牛仔裤,看起来比他入狱之前高了不少。
他“啪”
地一声拉开易拉罐拉环,有少量白色泡沫溢出。
喝了半罐才敢开口。
“哥,我有办法让你回到以前的生活。”
小小一居室里没有所谓的客厅厨房,所谓做饭的地方,也不过离沙两米远的一个水池和破旧高桌。
关越进门就脱了皮夹克,只剩身上的白色背心。
从背面看刚好看见精壮的小臂肌肉和强劲的窄腰。
贴头皮的短更适合他身上的歹劲。
“我不是你哥。”
他边洗昨天剩下的盘子边说。
关凯把啤酒罐砸到桌面上讥讽开口:“关越你现在怎么变得这么窝囊。”
他知道关越最禁不起别人的挑衅。
可是那人只是默不作声地继续手中动作,像是没听见他的话一样。
窝囊?窝囊照样也能吃饭拉尿。
关凯显然没想到他完全不吃这一套,他浑身上下都透着一种陌生的感觉。这种陌生让他觉得好似无数小虫在自己心上啮咬。
他不再敢确定,他日夜思念的那个人,是否还像从前一样思念着他。 而这种恐慌与不适让他忍不住失控,他突然冷声道:“我会为你报仇。”
那人用力一砸,手中的白磁盘磕在水池边,碎成瓷片。
“蠢货!”
他骂出声来。
那不是靠着莽劲儿就能胜过的家庭,也不是吃着人情就能逃过的罪恕。
他七年前想凭借小聪明逃过一劫却惹到了不该惹的人,今时今日,他决不能让……小凯也像他一样毁了。
ps:为啥觉得关越关凯芥末好磕
求看文的老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