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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卷 第六十七章 回家(第1页)

已经睡了一天的四人,到晚上反而没什么睡意了,于是就围坐在一起,开始聊天,谈心。

『英子,有没有想要走出这片大山去外面看看,想去的话尽管跟我们说,我们可以带你去外面的世界看看。』林风也是看英子非常有灵性,不想她在这大山里慢慢的被生活琐事所扰,变成一个麻木的农村妇女,再过两年可能就得找个人嫁了,一辈子也就这样了。

『风哥,真的可以吗?』英子有些意动。

『当然,我说话算数,现在不去也没关系,等什么时候想去了,给我们写信我们就来接你。当然一直待在山里也挺好的,出去外面你就会见到更多的人性的丑恶,没有山里人这么淳朴。』

『那我得好好想想,还得和我爹商量商量。』

几人就坐在火堆旁,听老胡开始讲他们那时候在雪区当兵的事情,什么全身冒着蓝火的妖虫啊,还有在地底世界遇见的霸王蝾螈之类的,也是让林风大开了眼界。

从第二天开始,林风四人就开始了打猎的生活,因为村子里组织人手比较慢,所以他们只能在这里打猎来消磨时间,每天的野味都不重样,飞龙、狍子、鹿、麝、野鸡等等应有尽有,吃的几人满嘴流油,林风还会偶尔拿出一瓶二锅头来解馋,生活倒也是过得有滋有味。

一直等到第十二天的时候,乡亲们才在村长的带领下姗姗来迟,只见都是些老弱妇孺,提着土镐、锄头、铁锹等等工具,牵着马匹、骡子、毛驴等等,浩浩荡荡的,显得非常兴奋。

胡八一有做连长的经验,于是就担任了这次捡洋落活动的总指挥,把人分成三队,老人们埋锅造饭、年轻力壮的分成两队轮流开挖,干的是热火朝天,总共用了三天的时间,就将所有牲口的背上都背上了东西,自己也都穿上了小鬼子的军大衣,怀里揣着军用饭盒,军刀之类的。

军火没有动,满载而归的村民们各个都喜气洋洋的,白捡这么多好东西,谁不高兴啊。回到村里以后,林风他们休息了一天之后就要告辞离开了,临走的时候林风嘱咐村长,

『我看剩下的那些东西,你们也拿不了了,以老支书的觉悟,肯定要报告上面的,再加上里面又有军火,所以我建议你们还是自己报告的好,说不定还能捞上点奖励啥的,不过报告的时候就不用提我们三人的事情了,就说是英子在山里打猎的时候碰到的就行。』

『英子,我给你留下了一点东西,待会儿你去燕子他老爹的家里去取,还有,这是我们的地址,想我们了可以写信,也可以来找我们,我保证在北京城想玩多久玩多久,我和老胡还有胖子随时欢迎。』

『哦,对了,这个也给你。』林风从包里掏出相机,还有好几块备用电池,塞给了英子。

『怎么用,我之前已经教过你了,你留着玩吧,之前拍的照片我回北京之后洗出来会寄过来的。』

。。。。。。

林风对于和他们一起出生入死的英子感官很不错,当然不是那种男女之情,而是当英子就像是自己的妹妹一样,他从小就想有个妹妹老是跟着他喊哥哥,可是老妈没能满足他的愿望,和英子相处的这段时间,也让自己的遗憾减少了一些,所以只要能帮上忙的他都不会吝啬。

『好了,再见,乡亲们,我们还会回来的!』

三人坐在马车上向乡亲们挥手,依依不舍的离开了大山里淳朴的人们。

『疯子,你对英子妹子是不是有意思啊,给她留了那么多东西,还想带她去北京?』胖子好奇的问道。因为他看到林风基本上把自己带来的东西都留给英子了,包括格洛克手枪两把,一些子弹,各种吃的喝的用的。

『我只是把她当妹妹的,我从小就想要一个妹妹,可是我妈不争气,所以看见英子,就像我妹妹一样,就想让她过得好一点,别用你那龌龊的思想来想我。』

『我靠,疯子,我怎么龌龊了,。。。。。。』

兜兜转转终于回到了北京,三人在修整了一天之后就带着两个掏出来的罐子去找大金牙了。

『哎呦,三位爷,你们终于回来了啊!』大金牙一看林风三人来了,立马迎了上来。

大金牙正一个人在自己的小店里面看报纸呢,

『我说三位爷啊,你们现在可是闻名全国了啊,看看,看看!』说着大金牙递过来一张报纸,三人一看,内蒙古牛心山附近现关东军要塞,看来是村长已将把事情报告了政府了,还见报了,只是三人谁也没有看报纸的习惯,是以还不知道。

『我说三位啊,有什么好东西,赶紧拿出来让我开开眼吧。』

胖子从包里把两件罐子拿出来摆在桌子上。紧张的看着大金牙,大金牙仔细的端详了一会儿,不紧不慢的道,

『这个陶罐还算制作精美,但是并不值多少钱,也就两三千吧,要是瓷的那就值钱了。』说着还惋惜的摇了摇头。

『那也不少了,金爷,我们还有二十几个,明天我都给您拿来,你看着给个价就行。』胡八一开口道。

『二十几个啊,还真不少,您看这样行不行,拿来先搁我这儿,就算是寄卖,卖出去了您给我点提成,卖不出去我也不亏,这玩意儿一般都是博物馆来收的。你们还有什么,拿出来瞧瞧啊。』

大金牙知道他们三人肯定还藏着好东西呢,只见胖子从口袋了掏出一个缎子包裹的东西,轻轻的放在了桌子上,古玩行的规矩就是这样,不能直接交到别人手里,万一没接住损失没法计算,所以都是先放在桌子上,另一人再去拿。

大金牙拿起那一对儿玉璧,仔细的看了看,道,

『这应该是在一位金国的大将军墓里倒出来的吧,你们看,这上面的纹路是一种蛾子,在古代有舍身勇士的象征,观其面相,也能卖个几万,和之前一样的规矩,放在我这儿寄卖吧。』

『哎,老金,你说那粽子脸上的面具值钱吗?』胖子忽然想起来问道。

『在哪儿呢?拿出来瞧瞧。』

『没带,我看那玩意儿黑不溜秋的就没带。』

『嗐,生黑锈肯定是贵金属啊,很可能是黄金的,你们,你们简直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啊,怎么说也能值个十来万啊。』

『哎呦!』胖子后悔的直跺脚,肠子都快悔青了。

林风看到这儿好笑不已,从自己的背包里慢悠悠的把当初收进空间里的面具放在了桌子上,胖子这会儿还躲在一边跺脚呢,还没看见,大金牙看到后,立马伸手拿起面具,端详了又端详,

『林爷,您可是行家啊,这绝对是黄金的,您看看这精美的花纹,而且一点点损伤都没有,搁我这儿,我绝对能给您卖出二十万,怎么样?』

林风还没说话,胖子听到后奇怪,转过身看到大金牙手里的面具惊到,

『疯子,你啥时候顺出来的啊,我怎么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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