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乱存亡的征兆,和早春枝头刚冒出的嫩芽一般,不细看,根本难以察觉。所以,要察知细节,必须观察入微,以小见大。”
“如何以小见大?”
沈诸梁问。
“鲁国国君颁布了一条法令——只要现鲁国人在别的诸侯国当奴仆,若能赎回,把人带回鲁国,赎金可从国库中支取。不仅如此,助鲁人归国者还能得到额外的赏赐。”
“鲁国有位经营有道的商贾名叫端木赐(子贡),听说这则消息后,动家丁小厮去往各诸侯国,赎回大量鲁国人。归国后,他却拒绝支取赎金,赏赐也是一概不收。”
陈述完故事,沈尹戌看向儿子,问道:“依你看,他的做法是否可取?”
“嗯——”
沈诸梁想了想,说道:“法令的目的是为了鼓励更多人带回在他国为奴的鲁国人,既然此人把许多人带回,就是做了好事。至于是否领取赏赐,或许他腰缠万贯,不在乎这些钱财,也是他的选择。再说了,因为他放弃,国库节省了这笔开支,就有更多人有机会被赎回。”
“乍听似乎颇有道理。”
沈尹戌笑着点点头,忽然话锋一转,“可是此人的师傅却认为他做错了。”
“哦?错在何处?”
沈诸梁不解。
“端木赐在鲁国是出了名的乐善好施,他不领取赏赐一事,一定很快传遍鲁国。人们会为此褒扬他,以他为榜样,向他学习。如此一来——”
沈尹戌故意不说完,看向儿子。
“将来再有人赎回奴隶,就不敢去领取赏金,生怕被人嘲笑贪婪鄙吝。”
沈诸梁说道。
“正是。”
沈尹戌继续道:“端木赐可以不在乎赏金,可是升斗小民,平头百姓却不能不在乎。他们收入微薄,勉强衣能蔽体,食能饱腹。如果赎回奴隶得到一笔赏金,就能改善他们的生活,所以他们一定会竭尽全力赎回仆役。”
“所以——”
沈诸梁顺着父亲的话头接着说道:“如果形成不领赏金的风气,平民百姓就不会去做这件事情了。不仅不会主动去挖掘这样的事情,甚至看到都不予理睬。”
“说对了。”
沈尹戌点点头,说道:“领取赏金是符合律法规定的,拿这笔钱并不损害德行,这是付出辛苦的人应得的。端木赐不领取这笔钱,表面上看是好事,实则破坏规则,起到了不好的示范。”
“在评断一件事情之前,不能只看表象,而是要全面详尽的观察,尤其是一些看似无关的细枝末节。察知秋毫,大事就能无过失了。”
沈尹戌总结道。
“如此说来,这位端木赐的老师应该是位明察秋毫,见微知着的智者。”
沈诸梁感叹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