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想继续往下问,上课铃响了,对话也就此中止。
上课的时间里,我一直在偷瞄他,倒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纯粹是好奇。他很安静,很斯文,很干净,很清,很……反正就和大家很不一样,尤其是和我完全不一样。
“林竟。”
“……”
我特么==
老师们总能在我走神的时候提问我。
我还没出救援信号,重修大佬就已经把自己的课本推过来,指着上面一段课文。
哇,又是整整齐齐地做过记,用不同颜色的马克划过重点,不愧是重修届的王者!
我跟着他游走的尖,磕磕绊绊地念着。
这可真是难死我了,就算每个词我都看得清,我也不见得会读啊,我只能充分挥我的想象力,天马行空地把它读完了。
我脑洞大开的拼读法显然把老师和其他同学都给逗乐了,为教室里带来一阵又一阵欢乐的笑声。
往好处想,我能把课文读得跟讲相声一样,也是种天赋呢。
一坐下,我就压低声音问他:“我读得如何?”
他想了一想,评价道:“很独特。”
“那你给我打几分?”
上课时间他显然不想闲聊,但还是回答我:“五分。”
我一时受宠若惊,想了一想,将信将疑道:“满分多少?十分吗?”
他淡淡道:“一百分。”
“……”
好嘛,我给洛杉矶的父老乡亲们丢脸了。
下了课,我又强行找话跟他聊:“你英文挺好啊?”
他说:“还可以吧。”
还可以?你个重修党,倒是不谦虚哈。
“那你来读读刚才那段嘛,给我纠正一下?”
他看了我一眼,倒也没拒绝,只轻轻用手指翻开书页,以不高的音量,曼声读了起来。
他一开口,我就惊呆了。
以我的知识水平,也给不出什么口音纯正不纯正的评语,只能说很好听,很舒服,让我有种在看dIscoVeRy频道的感觉。
我呆呆看着他。
“怎么了?”
我啪啪啪鼓掌。
“……”
“岂止还可以啊,”
我说,“我听着就跟那些主持人在播音似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