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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第 77 章(第1页)

伴随着拐角处一群知青笑着跑过来喊着“来了”

“来了”

,地上摆着的鞭炮被点燃,鞭炮声噼里啪啦响了起来。

魏林穿着一身新衣裳被一群人簇拥而来,脸上带着笑也带着年轻人的羞涩。

踩着鞭炮的红纸,魏林走到了沈春梅宿舍的门口,敲了敲紧闭的房门,大声喊了一声:“春梅,我来娶你了!”

屋里屋外的知青们瞬间都哈哈大笑起来,房门打开,魏林被一群人簇拥了进去。

殷玉瑶见状忍不住笑了起来,这个年代淳朴的爱情可真好。

大约二十分来钟,一对新人从屋里出来了,要去新房招待好友。魏林、沈春梅的舍友、好朋友以及殷玉瑶、裴云圣都要去新房看看,其他知青就在农场里,等着中午一起吃饭就行了。

殷玉瑶、裴云圣、晏明熙三个人跟在队伍后面晃晃悠悠往新房走,出了农场拐进知青家属区,这里其实更像一个村子一样,家家户户都有个大院子,里面三间门泥房,格局和殷玉瑶老家村里的房子差不多:中间门是厨房和堂屋,堂屋东西两边各有一个房间门,厨房里两个炉灶,做饭的时候顺便就烧炕了。屋子和厨房中间门的墙是中空的火墙,冬天时候比住知青宿舍还舒坦。

院子的大门上玻璃上门上都贴着大红喜字,屋里摆着一盘水果糖和几盘瓜子,炕上摆着一些日常用的东西,例如暖瓶肥皂一类的,都是知青们凑的份子买的礼物。

马书记也跟着来了,农场的知青在这里喜结连理安家,对于他来说也是好事一件。

年轻人凑在一起叽叽喳喳的吃着瓜子说着话,马书记也和平时里严肃的模样不同,乐呵呵地问有没有知青处对象的,要趁早说,好提前盖房子,免得到时候抓瞎。

确实有不少知青看了沈春梅两口子的新房子心动的,有宽敞亮堂的房子住,谁愿意八个人一个屋的挤宿舍啊。而且第一批知青都来了二十年来了,在这里结婚生子,日子过的也都挺好的。

马书记看到大家的神色,会心地一笑:“还有没有处对象的啊?”

“有!”

有个男知青大胆地喊了一声:“裴营长和殷同志嘛!”

一屋子的人都笑了起来,马书记乐呵呵地说道:“这又不是什么稀奇事,他们不是都处很久了嘛!”

晏明熙:“???”

你们到底在外面干了什么明目张胆的事?咋人人都比我先知道你们处对象的呢?

中午喜宴和以往的吃饭也不一样,每逢节假日喜事才用的大圆桌从仓库里拿出来支在院子里。桌上虽然也有吃了一冬天的白菜土豆豆腐萝卜一类的,但每桌都上了一条红烧鱼、一盘红烧肉、一盆五花肉炖豆角丝,每人还有一碗饺子,赶上重大节日的伙食了。

除此之外,每桌还有一小坛农场自酿的高粱酒,度数有六十来度,一拔开瓶塞,浓郁的酒味蔓延开来。

男知青们基本上都倒了半杯,女知青也有倒一两二两的凑个趣,就连殷玉瑶面前也摆了一个小酒盅。只是她从来没有喝过这么高度的白酒,新人来敬酒的时候就拿举起来略微沾一下嘴,同桌的一起喝酒也做个样子。

知青们素了一个冬天,终于碰到了油腥一个个忍不住大快朵颐。殷玉瑶三人时常能开小灶,也不和他们抢,只吃着碗里的饺子和豆腐一类的炖菜,反正今天的炖菜也放了油,和平日的比起来味道强多了。吃着吃着,桌上有个男知青忽然感叹道:“这肉可太香了,如果总都有人结婚就好了,咱就可以经常吃席了。哎,你们有没有快要结婚的啊?说出来让我们期盼一下!”

隔壁桌一个二十五六岁的男知青红了脸,有些害臊地说道:“我刚和马书记说了,下个月我结婚。”

大家愣了一下,随即哄堂大笑起来:“你有对象吗?我们怎么不知道!”

“谁说处对象还非得告诉你们啊!”

男知青嘿嘿一笑:“反正你们就等着吃席就行了。”

顿时羡慕声贺喜声一片,也有的打趣道:“你们最好都按月排,别一个月两场啊,要不然我们赚的钱不够随份子的了。”

“来来来,喜事连连,大家喝一杯。”

有人提议,大家纷纷拿起酒杯一饮而尽,殷玉瑶悄悄地往裴云圣手心里一挠,裴云圣顺势握住了她的手,拿起殷玉瑶的酒杯替她将酒喝光。

晏明熙:“!!!”

这回我看到了,确实很明目张胆!

*****

婚礼的喜庆氛围还没有散去,拉练已经开始,晏明熙和裴云圣从自己营里选出训练优异的知青重新组班编排,两人各组了一个连队。除此之外有额外选拔了两个女兵班,只是女兵班不参加全程一个月的全程拉练,她们会和部队的女战士一起,参加千里野营拉练。

不过常乐语想加入女兵团的希望落空,裴云圣在选拔人选的时候压根就没有考虑她,无论是训练还是吃苦耐劳的精神都不够,光靠嘴上的能说会道是入不了他的眼的。

常乐语已经认清了自己在裴云圣面前没有被高看一眼的资格,她也不在裴云圣身上费功夫了,转而开始和晏明熙套近乎。

晏明熙为人看似大大咧咧,但其实边界感很强。殷玉瑶第一次邀请晏明熙吃饭的时候,他下意识先客气的拒绝,直到知道殷玉瑶和裴云圣熟识后,才秉承着朋友的朋友就是朋友的原则将殷玉瑶划到自己的交友圈,之后随着越来越熟悉,关系自然那也就越来越好。

来农场几个月,看着他好像什么热闹都凑,但其实和谁都不熟悉。就连于燕秀因为殷玉瑶的缘故,和他能多说几句话,但是只要殷玉瑶不主动叫于燕秀,晏明熙绝对想不起来那个小丫头。

常乐语不知道其中细节,觉得连于燕秀都能和晏明熙有说有笑的,自己说话办事又比她强,怎么也会更容易吧。

只是平时训练时候晏明熙不是他们营长,下午两个营长休息他们知青还要耕地,即便是住的近但也没太多碰面的机会。

这次眼看就要晏明熙要带队出发去拉练了,再不想办法套近乎就更没机会了。常乐语琢磨了一晚上,第二天就去了趟部队食堂,自己花钱请厨房师傅帮忙烤了一斤的猪肉干准备送给晏明熙。

出发前头一天依然是照常训练,不过参加拉练的知青们下午不必再耕种,只需要收拾行囊就可以。按照部队规定,每个人随身带的东西只有被子衣物鞋子等寥寥几样东西,毕竟他们出去是拉练,不是去野营。尤其像晏明熙和裴云圣两人,作为带队的营长,更要起到表率作用。

殷玉瑶提前问过裴云圣,所以也准备吃的,而是自己在博物馆里拆了一件小孩的棉袄,把里面的棉花掏出来,又拿了一块厚实些的棉被,去家属区找了缝纫铺,让里面的师傅帮忙做四双垫棉花的鞋垫。

裁缝师傅做这种小玩意自然是不在话下,先拿了普通的鞋垫做底,后做了厚实软和的棉花鞋垫缝在上面,这样无论怎么走怎么跑棉花鞋垫都不会错位。

殷玉瑶要的急,再加上鞋垫也不难做,师傅就先替她做了出来,不到一个小时功夫,就做完了四双鞋垫。

殷玉瑶付了两毛钱,把鞋垫拿剩下的布一包就出来了。刚走了几步,就碰到了从食堂出来的常乐语,只见她手里拎着个四四方方的纸包,用绳子系的紧紧的,挂在手指头上拎着。

“常知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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