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渔歌很有礼貌地跟办公室里的同事道别。
“渔歌真的太厉害了,我们每个人进去都被骂个狗血淋头,就他在里面的时候,什么声音都没传出。”
维鑫一脸崇拜地看着张渔歌离去的背影。
“嘭!焯!!!!”
吕茂戈的办公室里突然传出他捶桌子而出的响亮声音,把维鑫等人都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吕哥的飙怎么还有延迟性?渔歌都已经走了,也听不到啊。”
维鑫一脸懵逼。
而在吕茂戈的办公室内,盛怒过后的吕茂戈,一脸颓废地陷在办公椅上。
看完张渔歌的ppT,就连他这个对公司知根知底的人,都想给绿叶化工投资。。。。。。
这份ppT,无懈可击。。。。。。
他现其实自己才是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孙猴子,张渔歌是那个显山不露水的如来佛。
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是那么可笑。。。。。。
。。。。。。
“哈哈哈!”
青鬼神色狰狞地从约翰的胸膛处挖走一块血肉。
鲜血在眼前迸溅。
但约翰脸上却没有一丝恐惧,一方面是他相信以自己凡的自愈力而言,这都只不过是小伤罢了。
另一方面,这也是他有意而为之。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作为撒佶诺的底层民众,约翰有着一套与生俱来的生存方法。
以往面对不可力敌的黑帮,有两种生存策略,一种就是卑躬屈膝,另外一种就是以命搏命。
一直以来,约翰都是选择前一种生存策略,毕竟简单弯一下腰就能活下去,谁会愿意去动刀子?
如果投降有用,他早就举起法式军礼,臣服于对方。
既然总有人要当人奸,那个人为什么不能是我?
但很可惜约翰隐隐感觉到自己天生就是青鬼的对立面,两者之间存在着一种你死我亡的宿命感。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和丽莎有约。
他要狠狠地揣烂青鬼的屁股!
所以,他如今,有且仅有一种生存策略。
那就是——以命搏命!
青鬼已经看见了约翰那因强忍疼痛而皱起的眉头,它预见接下来约翰将会和刚才的交手的前几回合一样,为了躲避乘胜追击而忍痛远离自己。
它讨厌约翰身上散出来的臭味!
‘我要像玩弄臭虫一样,把你碾死!’
然而,青鬼刚想调整自己的姿势,却现自己的利爪竟然没能抽回来。
“抓住你了。”
约翰的手掌死死地按住青鬼的手腕,没有让其抽离自己的胸膛。
“吼!!!”
青鬼可不会跟你客气,直接右爪握抓,直接把约翰的胸部搅得千疮百孔。
约翰口中喷出一股血雾,喉咙中开始漫延起一股咸涩,他知道留给自己的时间不多了!
镭射眼!
原本殷红的瞳孔,在血液的渲染下,变得更加猩红。
随之而产生的,是一道照亮整个街道的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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