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军屯当兵,只要没有野人掠袭者,也就是种种地。到了绝境长城,没准还得打仗呢!那些野人可不好对付。”
托马德喊了半天,没有一个响应号召,他无奈地看着艾德。
艾德举起手,周围的士兵,百姓立刻安静了下来。
“去绝境长城,依然是临冬城的士兵,不是守夜人。去绝境长城,是让你们修复城堡,城堡在绝境长城南边,你们根本没有机会去绝境长城外面,大概率碰不到野人。野人来袭,有守夜人顶着呢!”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可还是没有人上前应征。艾德说道:“这些城堡是用来储存食物的,以后北境渔船会在海上捕鱼,这些长城城堡里海鲜,肉类多的吃不完,谁去就能大饱口福。去绝境长城要塞当兵的,每个月临冬城会给你们,多十个铜板。”
十个铜板虽然不多,但是在军屯的士兵,一个月也才五十个铜板的薪水,多出的十个铜板让一些人心动起来。
“有海鲜还有肉,听上去不错啊!”
“工资也提升了,没准可以试试。”
一些人开始报名,可报名的只有几十个人,更多的人还在观望。
艾德继续说道:“以后,依托绝境长城的城堡,临冬城会开辟庄园,到时候会有美丽的姑娘去那里定居。去那里当兵,有机会娶妻生子。东海望,黑城堡和影子塔的守夜人,可没有这待遇。”
“我知道,你们许多人祖上都是农民,渔夫,樵夫之类的,你们都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为临冬城当兵,杀敌立功,就有机会赚更多的钱,改变命运。”
艾德叫来神箭手费兰,“费兰,你以前是做什么的?”
“偷猎者。”
一旁的百姓和士兵都震惊不已,如今的费兰一身华丽的天鹅绒大衣,外罩精致锁子甲,肩膀披着带金线的貂绒披风,活脱一副贵族的派头。
普通士兵穿的是羊毛衣或粗纺布大衣,灰头土脸,看到费兰的派头,不由得羡慕嫉妒恨。
“这哪里像是偷猎者出身?”
“这偷猎者非但没有被判处斩手之刑,咋还成战士了?”
艾德微笑道:“费兰是偷猎者,本来要被配长城,我宽恕了他。他在战场上奋勇杀敌,在斯卡格斯岛上,生擒了斯特恩氏族领,立下战功,我因此赏赐他金龙和庄园。”
一枚金龙可以买一群犁马了,对于大头兵和寻常百姓来说,这可是一大笔钱。
艾德拍着费兰的肩膀,“选择为临冬城效力,你们有机会成为下一个费兰!”
“我要报名去长城当兵!”
“艾德大人,收留我吧!”
激动的士兵和百姓纷纷向前,踊跃报名。
艾德露出微笑,如此一来,长城上的兵源不愁了。
“就是,绝境长城那个鬼地方,命根子都冻掉了。”
“在军屯当兵,只要没有野人掠袭者,也就是种种地。到了绝境长城,没准还得打仗呢!那些野人可不好对付。”
托马德喊了半天,没有一个响应号召,他无奈地看着艾德。
艾德举起手,周围的士兵,百姓立刻安静了下来。
“去绝境长城,依然是临冬城的士兵,不是守夜人。去绝境长城,是让你们修复城堡,城堡在绝境长城南边,你们根本没有机会去绝境长城外面,大概率碰不到野人。野人来袭,有守夜人顶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