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林奇离开这片蛛网般小巷群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五点多了。
他在里面迷路了,绕了一个多小时。
路上也碰到了几个巷子里的居民,但打量他两眼,直接转头就走,连话都不跟他说,好不容易碰到个看他顺眼的老太太,才把他带出了这个迷宫。
刚才那些孩子的事,林奇也顺便向老太太求证了。
那都是国王区住民的孩子,从小到处乱跑,不时抢劫外人。
以前闹出过几次大事,频繁引来警察的介入,甚至好几个孩子被送进了监狱,但近几年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孩子学聪明了,目标都选路过的绅士,每次也不会抢太多,最多抢一镑,剩下都给受害者留下。
这样一来那些受害者往往也不和一群小混蛋一般见识,以至于他们抢劫次数明明增多了,却几乎没再惹来警方的处理,就算惹来警察也只是教训一顿而已。
果然是一群惯犯,不过还懂得把握分寸,不至于罪大恶极。
那这个戒指,有机会的话还是还给那孩子好了。
林奇看着捡来的戒指皱了皱眉。
脑海里的见证者明确做出了判断,戒指并非奇物。
确切的说,戒指并非任何类型的神秘,它是现实世界的正常物质。
但它上面沾染了神秘的污秽,唯一的可能就是接触神秘的时候沾染上的。
而且是近期。
原主的记忆里,神秘可是很罕见的现象啊,活了二十年都没见到过。
怎么我穿越了不到二十四小时,就又碰到了一件?
是以前原主运气不好,还是我运气太‘好’了?
算了,不再去想没有答案的问题,林奇只是叹了口气,这孩子不知遇到了什么事才让戒指沾染了神秘的污秽,希望不是什么大事吧。
不过既然把戒指这样随身挂着,大概是很重视的东西,扔在原地万一被别人捡走也麻烦,先暂时保留,以后如果真租住这里,说不定有机会见到她再还给她。
为了和自己的放火戒指区分,林奇系好断掉的穿绳,暂时挂到了自己的手腕上,这才抬起头,打量着外面的环境。
这里就是国王区最繁华的区域——维拉大街的查尔斯广场。
这里曾经是莱茵市最繁华的城区,但随着时代的展已经被世界遗忘,只有查尔斯广场周围,还保留着老城区最后的辉煌
行人身上大多都是简单的麻布粗布衣物,正装打扮的人比例远远低于刚刚经过的大十字区站前广场。
但广场同样的繁华热闹。
摊贩们卖力的叫喊着,店铺里也挂出最显眼的样品,挎着篮子的主妇在路边嫌弃的挑挑拣拣,衣服破破烂烂的小孩子拖着鼻涕四处疯跑,食物的香气和垃圾酸腐的气味混在一起扑面而来。
更外围就是老旧的民居,建筑外爬满了加装的管道,增设的蒸汽机房挤在楼侧,呼呼的冒着黑白混合的烟雾,嘈杂的日常噪音从一扇扇敞开的窗户里传来,让整个世界都充满了喧嚣。
这里……倒也不错啊。
林奇第一时间就喜欢上了这个满满都是市井气息的广场,这里莫名的给了他一股家的味道。
林奇并不想回家,因为他原本就死了,在这个世界活着挺好,但这并不妨碍他怀念家的感觉。
深吸一口香臭混杂的气息,让开几个拖着孩子的主妇,林奇走到一栋四层高的独门小楼门前。
维拉大街221号。
比起周围的旧建筑,这里明显新的多,墙外也没有丑陋的管道补丁,应该是后来才建的,这让林奇更加满意了。
登上台阶拉动门绳,很快就有人打开了门。
一个主妇,穿着松松垮垮的居家服饰,头上用头巾裹得严实,脸上蒙着两层纱巾,身上全是土,手里还拎着一把笤帚,显然是正在清洁房间。
“下午,不,晚上好,女士。”
林奇脱帽躬身,按照原身体的习惯说道,“冒昧打扰,我听说您这里有房间出租,希望能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啊,确实有,您是看了广告吗,真快,我昨天刚把信给报社寄出去。”
听声音主妇的年龄不大,声音还挺好听的,就是林奇觉得有点熟悉,好像在哪里听到过。但想想自己昨天刚穿越,估计是身体原主人听过吧。
“之前的租户被我轰……搬走已经十多天了,正想尽快找新的租客呢,您就上门了,快请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