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征伐匈奴取得的收益来看,刘进为代表的皇帝、以部队各层级军官为代表的军功贵族必然是收益最大的利益团体。
而以各地世家为代表的地主豪强明显是出钱出力多,却获益极少的一批人。
至于在朝堂之上并没有代表的农民阶层则是出钱出人最多,获益最少的一个阶层。
想到了这些,刘进知道,想要办成一件事,不考虑利益分享机制定然是不行的。
各地地主豪强和农民阶层从战争中捞不到好处,他们为啥要支持你打匈奴?
没有他们的支持,钱财物质供应不上,人员消极怠工出人不出力,什么样的战争能打赢?
因此针对霍光提出来的问题,刘进立刻表态道:“大司农所言极是,自征伐匈奴,我大汉已经消耗甚多,然若不继续坚持,此前消耗便如同打了水漂,唯有坚持继下去,彻底灭亡匈奴,方可挽回损失。
对于修建道路,朕以为可募集世家大族之资金,鼓励世家大族投钱修建。修建之后,若剿灭匈奴,此路便供行商货物、车马人员通行之用。当然行商、车马人员通行并非毫无代价,以其行进距离需缴纳不同费用,走得越远,缴纳越多。此费用在年底总计,凡是投钱者,皆按照投入分额,进行分享。
();() 且未来道路维修、清洁、维护等所需官府出钱之项,凡投钱者,当优先聘用,以获取利润。
而凡参与修建道路者,当按雇工算俸,且死亡抚恤等同士卒,唯无军功。
若修建道路过程之中有大功者,可提拔为官吏。
诸位以为如何?”
刘进之言便是借鉴了后世民间资本参与公路领域的投资融资模式。
如此模式,便将地主豪强的钱财纳入到修建道路上来,让他们至少在道路建设上能够获益。而且也令参与道路修建的基层农民能够通过出卖劳动力获得一部分利润。
甚至刘进又发散了一下思维,想着未来是不是可以施行豪强部队冠名的这样一种模式,令豪强出钱出粮赞助开拓的部队,部队开拓取得的利益与赞助该部队的豪强共享。
当然,这年头仅仅在刘进脑海一闪,紧接着便被刘进否决了,此行径和地方招募乡勇有些类似了,可能导致地方豪强渗透部队,掌了军权,甚至形成割据,弊端太大。
听完刘进之言,众人纷纷讨论起来,甚至不少官员从自己家族角度考虑投钱是不是合适了。
霍光也盘算着刘进所言,发现若依照刘进之言,确实能够省不少国库、内库的钱财,且若是未来道路人流量大的话,投钱的豪强也能够回本。
如此一来,建设道路的阻力就小很多了。
众人热烈的讨论了一番,都没发觉建设道路有什么弊端,霍光看了看众人没什么反对意见,赶紧站起来对刘进道:“陛下英明,此法甚妙。”
刘进一听哈哈大笑说道:“既然大司农也以为此举可行,那就如此定下了。尚书令张安世何在?”
“臣在。”
张安世起身行礼。
刘进道:“朕刚才所言你且整理一番,与朝廷众臣商议一番,当算清需多少钱财、人手后形成诏令,刊于《大汉日报》之上,招募豪强世家投资建设此道路。”
“唯。”
张安世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