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天曹春生终生难忘。
不过也算是命大,他在梅花县的好兄弟林御海,当时正好在水边散步,又偷用了家里突破境界的大药,这才救活了曹春生的命。。。。。。
之前他也不止一次怀疑是否是哪个仇人私下报复,可脑子里过滤了数十遍,将县上的人想了个透,也未曾想出个所以然来。曹春生费了很多心血,只是查到了父母死于邪魔上。
可梅花县有土地神和五斗观庇护。
哪有妖邪敢进来?
思绪至此,曹春生从回忆里苏醒过来,他细小的血管在眼白中纠结缠绕。一旁的孙锦跟了他七八年时间,见自家掌柜这般,还以为是之前的伤病复,赶忙拿了杆泛着焦黑的烟斗,装了些金花烟丝,熟悉的点火塞到曹春生嘴边。
“掌柜的,抽这个,这个劲儿大,可以压一压疼。”
孙锦面色沉重。
曹春生嘴角嘬了嘬,过了好一会儿,他才一口将剩余的金丝烟灌入肺腑,又把烟斗放在地上敲了敲,直到没了火星才咧嘴露笑。
“不是病作了,没事儿的。”
心火之病——
之前虽然侥幸活了下来,但却被三水渔民烧出了心火,这心火无形,无时无刻都在熬干精气神,不到三月时间,曹春生便是一具将死之躯。
“唉!您都这样了,还说不是。”
孙锦说到这,又拍了下头笑道:“瞧我这记性,今天林御海少爷来过一次,见您没在就托我将这东西给您,说是在出河时候打捞的布袋。”
“御海?他走漕运回来了?”
“嗯,明天就立秋了,若是再不回来涂卫河就干透了,到时候想回来还回不来呢。”
孙锦将一个土黄色的袋子从腰间别下,递给了正眯系着眼的曹春生。
“袋子。。。。。”
他接过递来的物件,土黄色的袋子上还沾些泥沙,正中央的布面用金色的丝线绣着‘春生’二字。“上面刻着我的名字。。。。怪不得,御海这个常年走漕运的家伙就爱信这一套,不过这玩意真能消了我的病?”
曹春生似乎有些心累,他耸拉着眼皮,嘴里吧唧着烟斗残留的感觉。
“御海。。。。改天去见他一面吧。”
林御海——
身材肥硕,是曹春生练武时候的玩伴,在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童年时期,为了以后能有些能力,曹春生便跟着县里的老武馆学习护身之术,而这林御海是县上运粮林家的三公子,当时也在武馆一块学武。
后来,林御海继承了家业,跟着他父亲走漕运。
而曹春生他则是有些天赋,在老馆主死后,他便自立门户的开了家新武馆。
后来因为父母死亡的缘故,这武馆也变卖了。
“变卖。。。。。”
想到这儿,曹春生打起精神,他环顾一周,入眼却只有黄的墙面、简陋破旧的桌椅、屈指可数的几件摆设,整个酒楼空荡荡,那被冷风卷起的墙皮更是显得周围狭窄、阴暗。
这是他住了十几年的家。
“锦,这三个月,你觉得我到处抵押物件来探寻线索,这件事情到底做的对不对?为什么街坊邻居都说我是傻子,说我是在做无用功。”
“怎么会!”
孙锦立马回道。
曹春生一听,不禁苦笑:“可我现在除了知晓父母死于邪魔之手,除了染上一身的病,除去这些。。。。。我又能做什么呢?县城不久前才得到的三好称号,这探查邪魔的事情说不定以后都。。。。。。。。”
“唉!”
“虎落平阳被犬欺。”